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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銘言: : 如果只要判例您就能接受的話 : 615,683,1247這三篇公告應該可供參考. 謝謝。 : 如果這樣不夠的話, : 正式的法務板解說請參考pttlaw no.1376 : 忘記是不是因為1247這件事了, : 印象中是曾在pttlaw連吵了好幾頁. : (那一陣子好熱鬧.....) : 不過下午一直翻不到pttlaw那篇....Orz... : 如果沒有新的解釋案出現,我想那個解釋是有限度的支持這樣的做法. : 如果對這個解釋或警告程度不滿意,的確可能要再往法務板面才能解決了. 已至PttLaw提出申訴,請法院提出相關疑義解釋。 小弟也已經提出個人的不成熟的法律見解。 謝謝諸位先進的指教。 -- / ﹨ ∕ 福 \ / 爾 ∕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 / 摩 ∕ \ 沙 ∕ 建立台灣新主體文化‧抵抗中國惡流氓政權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3.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