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3 2/02 jerryen R: [申訴] 扁板板主不處理我對板主的檢舉
jerryen引述本人公告作為呈堂證供,
但惡意擅自斷章取義,企圖混淆視聽,影響群組長判斷,
本人認為惡之極也,無法再容忍此等蓄意擾亂板務之惡行,
雖說組務板是處理板主之處,
但板主之基本人權豈容如此任人踐踏,
否則人人被浸水桶都來此桶板主一刀,
板主於組務板和板務之間疲於奔命,
往後還有誰願意擔任板主?
本人原文乃指網路笑話本就難以尋得原作者,
因此
「因此在未經獲得該笑話的創作者同意之前,
逕自轉載該則笑話,是我的錯,」一段,
實乃自嘲也,而後接著這一段:
「如果有人認識這則笑話的創作者,請告訴我,
我願意付給他一字10元新台幣的稿費作為賠償,
如果他嫌一字10元不夠,要再議價也是可以的。」
也是為了指出引用網路笑話還要註明原作者一事之荒謬。(原文見扁板9759篇)
jerryen惡意斷章取義,
以片段字句扭曲本人文意,
作為對自己有利之呈堂證供,
除偽造文書之外,更有作偽證之明顯意圖,
不但無事興訟,更企圖入人於罪,
是可忍,贖不可忍?
尚請群組長明察。
※ 引述《jerryen (此睡眠眠無絕期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扁板板主不處理我對板主的檢舉
: 時間: Wed Feb 2 13:46:00 2005
:
: 扁板板主已經承認他轉貼文章未標明出處且未經原做同意
: 雖然在我檢舉之後有板友幫他補上
: 但是這畢竟是檢舉之後的事情
: 扁板板主既然已經承認錯誤
: 為何不依造扁板板規處理?
: 難道這些都是無事興訟嗎?
:
: 更可恥的事情是,你在我檢舉之後還寫了一個很感人的故事
: 說你轉貼的文章是你朋友寫給你的名信片內容
: 你只不過把他抄錄下來而已
: 看來還真是可笑
: 世上真有這麼巧的事情?
: 板主適合帶頭發表狡辯文嗎?
:
: 一大堆人在我的發言人身攻擊與挑釁,你都寬大為懷的對待
: 有板友在推文攻擊我是修文魔人
: 你卻把他說這不是人身攻擊也不是挑釁
: 那請問他寫這句話的意思為何?跟我開玩笑?我跟他可不熟啊!
:
: 而有一個網友轉貼了一篇沒有經過查證的文章就被你水桶
: 而板規明明祇規定砍文而已
: 這就是你所說的執行板規寬大為懷嗎?
:
: 這邊的寬大為懷是不是僅限於板主自己以及你的朋友呢?
: 因為我不是你的朋友
: 所以我的檢舉都是無事興訟嗎?
:
: 以下是jimmyduh板主的發言
: 我執行板規一向慈悲為懷,
: 違反了板規的話趕快修正就好,
: 既然昨天已有板友幫忙補上出處,
: 也就無違反板規之嫌。
:
: 另外,本板規之制訂,
: 乃維護作者之智慧財產權。
: 因此在未經獲得該笑話的創作者同意之前,
: 逕自轉載該則笑話,
: 是我的錯,
:
: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 報告群組長,
: : 原本那些檢舉都為無事興訟,
: : 根本無人違反板規,
: : 本人認為無處理之必要,
: : 再處理也只是佔去板面空間而已,
: : 因此只有標上s記號,代表結案。
: : 但既然檢舉人要求處理,
: : 現在所有檢舉都已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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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可能會說你是用「腦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體」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腦袋」只不過是事後承認這結論而已。但是...說不定...
真的有少數人能以覺醒的意識來認知這個世界與自己...並且做出真正的選擇。
我的招式對那種人是沒有用的...而我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這日子的來臨。
~by 卡耶拉魯‧桑格維斯 《銃夢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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