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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sdl ()》之銘言: : ※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我很想瞭解一下 濫訴要怎麼解決 以維護版主的權益 : 好像投訴越來越容易了 都不需要經過程序 就要版主來解釋 需要符合申訴格式 也必須先找板主處理 至於濫訴我想目前判定上有一定的困難度 若是有人能提供一個公允的判定法則 也許就能產生出相關罰則 : 個人認為 投訴後 應由小組長程序認定版主是否應該來解釋判決 : 如果每個人都投訴 版主就要過來這邊跟著回應 豈不累死? 板主可以不回應 小組長如果在申訴案上覺得需要板主的回答 會在該申訴案要求 : 小組長三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