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申訴了吧
當然還是這個道理。
我相信任何資料齊全的申訴都不會被這個機制影響到。
你說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申訴?我完全同意!
問題是──什麼是「有理由」的申訴?
只嚷著「有理由」卻沒附上任何理由的申訴算不算有理由?
看過那麼多申訴,總有一些脈絡可循,
例如申訴前應該取得與板主溝通無效的證據等等。
將這些遊戲規則列出,除了可以杜絕濫訴,節省大家的時間,
也有幫助使用者準備容易成功的申訴之功能。
: 申訴制度本來就是為了避免板主濫權
請注意:這個機制的懲處對象是「濫訴」,不是「申訴」。
申訴本來就是正正當當的行為。
: 往前看jerryen也不過申訴一篇 jimmyduh也檢舉一篇
: 這樣哪算得上是濫訴
這個討論串和之前的申訴/濫訴無關,
請不要偏離主題。
: 連板友申訴的權益也要限制
: 只會坐大板主的傲慢吧
如我之前所述,這裡的主角是「濫訴」,不是「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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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lph Waldo Emer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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