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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申訴了吧 當然還是這個道理。 我相信任何資料齊全的申訴都不會被這個機制影響到。 你說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申訴?我完全同意! 問題是──什麼是「有理由」的申訴? 只嚷著「有理由」卻沒附上任何理由的申訴算不算有理由? 看過那麼多申訴,總有一些脈絡可循, 例如申訴前應該取得與板主溝通無效的證據等等。 將這些遊戲規則列出,除了可以杜絕濫訴,節省大家的時間, 也有幫助使用者準備容易成功的申訴之功能。 : 申訴制度本來就是為了避免板主濫權 請注意:這個機制的懲處對象是「濫訴」,不是「申訴」。 申訴本來就是正正當當的行為。 : 往前看jerryen也不過申訴一篇 jimmyduh也檢舉一篇 : 這樣哪算得上是濫訴 這個討論串和之前的申訴/濫訴無關, 請不要偏離主題。 : 連板友申訴的權益也要限制 : 只會坐大板主的傲慢吧 如我之前所述,這裡的主角是「濫訴」,不是「申訴」。 -- ╭─────────────────────────╮ "Beauty without grace is the hook without bait." -- Ralph Waldo Emerson ╰──────────◇ http://dale.distract.or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