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因此相對的,當罷免連署的時候,同樣應該是由使用者來投票,來下判斷。
我先回應這一點,若有思路不清楚的地方,還煩請各位前輩點明。<(_ _)>
先確認一下我有沒有誤解:Alfred 這裡的意思,是「怎麼來,就怎麼去」,
也就是說由使用者付予的權力,使用者應該有辦法收回。
關於這一點,我完全同意。
可是同時有另外兩點「現況」,想提出來讓大家參考,希望可以藉以解釋
為什麼我雖然同意 Alfred 的話,卻還是提出之前的提案。
一、現在板主產生的方法,總共有三種途徑:第一種是靠連署機,
連署新板,然後申請人變成板主;第二種也是靠連署機,
為還沒有板主的現有看板,連署板主;第三種則是由現任板主
要求添加新板主。
(以下開始,沒有板主職的使用者,簡稱為使用者。)
然而,在第一種途徑上,雖然有用到連署機,使用者的權力還是很有限──
因為之後有試閱制。既然使用者一開始就沒有付予新板、新板主誕生的
全部權力;為什麼在罷免板主、廢板上卻擁有全部的權力?
(一開始就沒有的權力,如何回收?)
第二種途徑也很類似──雖然有用到連署機,但之後還是有審核制。
最後決定的仍然是現任板主,使用者在這裡的權力是非常受限、不完全的。
同理,為什麼罷免板主、廢板,卻給予使用者全部權力?
第三種途徑更沒有使用者的著力點了。
當然,最初這些現任板主都是使用者選出來的,以極為宏觀的方式來看,
或許可以說權力還是在使用者手裡。但,一來,板主職並沒有確切的任期,
過了那麼久當初的民意要拿來當現在的基礎其實很薄弱;二來,同樣的邏輯
來看我的提案,是不是也可以說權力還是在使用者手裡呢?^^;
: 我們也可以想像dale的提案是把原來小組長就可以做的決定變成讓組內管理者集體決策,
: 不過這跟罷免連署應該就扯不上關係,這可能跟原提案人的本意不符,
: 而且這個方法有可能會讓小組長綁手綁腳,而且就如rehoboth所說,
: 各板板主管自己的板都不一定有空了,期待他們沒事還要關心一下其他板的板務,
: 似乎只會造成各板主更重的負擔,而這個制度的實際效果,
: 現行制度下看板試閱投票的投票率或可見一斑。
: 至於有心人士聯手勾結一事,似乎是想太多了。
我想就這一點也回應一下。
今天「如果」使用者在連署看板、新增板主、申請廢板、罷免板主
都有完全的權力(但事實上,如之前所述,我認為他們沒有完全的權力),
那麼最好的情況是使用者在投下支持或反對票時都能花時間了解實情
(然後沒有這種時間、精力的使用者,就別投了)。
同理,今天「事實上」現任板主在連署看板、新增板主有最終決定權,
所以他們在投票時就應該要花精力、花時間去了解他們自己的一票。
如果真的沒有那個時間、精力,也沒大礙──只要別去投票就好了。
別去投票就不會影響到結果了呀。
(而現任板主在申請廢板、罷免板主上的權力,
只是回收他們之前付予的權力,不是嗎?@@")
: 惟一可堪告慰的是,流動性至少是公平的,
: 每個人都可以靠自己的人緣想辦法去到處拉票,武器平等,呵。
嗯嗯,沒錯……
這有點像 Adam Smith 的隱形手,只是實際上一個看板只要來回拉扯幾次
討論品質就會變糟;一個板主只要來回拉扯一下,就會很累,不想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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