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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超浸:第一次水桶時間:12/6 AM 3:30~ 12/9 AM 3:30 本人未知是否會超浸, 因此於 "水桶期限過後" , 馬上提出申訴, 請版主馬上處理. 提出申訴時間: Thu Dec 9 09:34:21 2004 作者 jeromec (EviLivE of TKU) 標題 3天=96 hrs? 時間 Thu Dec 9 09:34:21 2004 ─────────────────────────────────────── 過去你說加州宋不至於夠成謾罵與亂改政治人物名子,而且你說還覺得很好笑. 11/6你判我說加州宋是亂改政治人物名字,水桶三天, 我從6日早上3點半開始,就沒有辦法po文. 現在9日早上9:30. 所以我想知道,你的水桶三天,是否是96小時? .. 不然,請做出三天水桶判決的你,把我的po文權力,還給我. 另外, 加州宋是給宋楚瑜的暱稱,別名,就如同陳水扁叫做阿扁,李登輝叫做阿煇伯一般. 如果你說加州訟事亂改政治人物名字, 就請你們這群版主團把每一個政治人物能夠用,不能用的別名暱稱,全部寫出來, 以招公信. 如果你說加州訟事亂改政治人物名字, 就請你們這群版主團把每一個政治人物能夠用,不能用的別名暱稱,全部寫出來, 不要讓人認為,已經讓版主認為好笑又不至於侵犯政治人物的暱稱,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第二次超浸:水桶期間:Wed Feb 2 00:43:16 2005~ Feb 5 00:43:16 2005 本人於水桶期限到”之前已經先會知版主ilyvonne” (會知未留底,但於第二封信件中已經提出),但是ilyvonne執意超浸。 並於水桶到期10小時過後,提出第二次抗議: 作者 jeromec (EviLivE of TKU) 標題 哪有板主是這樣子的? 時間 Sat Feb 5 10:45:15 2005 如果你們是用這種意識形態管理KMT,你們也不用了. 昨天晚上我已經先寫信跟你們說,不希望3天在你們眼中是84小時,或是96小時. 沒想到你們還執意這樣做. 第三次超浸: 水桶時間:Fri Feb 11 12:35:30 2005~ Fri Feb 18 12:35:30 2005 本人提出申訴期間: Fri Feb 18 08:43:47 2005 (於ilyvonne逛AboutTemp之後,已經超過水桶期間八小時以上) (此文被okcool於板上刪除,所po為本人備份) 作者 jeromec (請支持更換KMT版管!!!!!) 看板 AboutTemp 標題 Re: [檢舉] KMT版主ilyvonne公佈他人信件 時間 Fri Feb 18 08:43:47 2005 還有,我到現在還沒辦法PO文。 一個禮拜水桶到了, po文權力該還人的,就還人. Fri Feb 11 12:35:30 2005 水桶至今,已經整整七天, 水桶解除時間:Fri Feb 18 22:09:48 2005 (超浸時間22小時,本人發文ilyvonne無效,發文給plama之後才解禁) 作者 plasma (http://0rz.net/b002x) 標題 Re: 時間 Fri Feb 18 22:09:48 2005 ────────────────────────────── ※ 引述《jeromec (請支持更換KMT版管!!!!!)》之銘言: : 請問自 : Fri Feb 11 12:35:30 2005  : 一個禮拜的水桶應該什麼時候解禁? 真是怪 精華區的水桶名單和實際名單有mismatch 也許是時間到了 砍了精華區的登錄 水桶名單卻忘了解? anyway 現在已經解除了 造成不便請見諒 __ 除了第一次本人不知道之外, 第二,第三次本人皆用不同方式 即po文於板上,或直接寫信給版主來說明水桶時間已到,水桶應該解除。 但ilyvonne處理如上,讓人無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3.19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