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銘言:
: 我大致看了看精華區的規定的公告(花了約20分鐘)
: 就我所看到的,這些條文內並沒有出現過『減去』這個字眼
: 所謂的『有效連署』,倒是有明文解釋為『符合資格之贊成(或反對)連署』
: 個人看不出該條文有任何理由被解釋為如dale所說的這樣..
: 可否請dale說明為何作如此的推論,並舉出您所說的參考資料?
個人也沒發現"減去"的字眼
也沒發現 贊成者要比連署者多40人的字眼
只看到贊成者有效連署要>40,然後贊成者要多餘反對者
精華區裡罷免條文由CC前組長所制訂
標黃體的字 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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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