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銘言: : 我大致看了看精華區的規定的公告(花了約20分鐘) : 就我所看到的,這些條文內並沒有出現過『減去』這個字眼 : 所謂的『有效連署』,倒是有明文解釋為『符合資格之贊成(或反對)連署』 : 個人看不出該條文有任何理由被解釋為如dale所說的這樣.. : 可否請dale說明為何作如此的推論,並舉出您所說的參考資料? 個人也沒發現"減去"的字眼 也沒發現 贊成者要比連署者多40人的字眼 只看到贊成者有效連署要>40,然後贊成者要多餘反對者 精華區裡罷免條文由CC前組長所制訂 標黃體的字 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