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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tineen (綠色浩呆熊加盟事業)》之銘言: : ※ 引述《jeromec (官. 官. 相. 護.)》之銘言: : : 版主 ”長期”(去年11月至今,已有三個月)無法以相同標準執行版務: : : 時間各為: : : 11/07 2004  Qutineen 送網友 ”R小bb”,沒事﹔ : : Thu Nov 11 20:14:17 2004 iv80804  送網友 ”遜咖”,警告兩支﹔ : : Sat Nov 13 20:48:02 2004 RealJusticen送網友 ”幼稚”,水桶三天。 : : Mon Nov 15 09:28:20 2004 tomanderson 送政治人物 ”連大頭”,水桶一個禮拜, : : Tue Nov 16 21:40:34 2004 frozenblue 送政治人物 ”愛唬爛+死不認錯的垃圾”,水桶兩個禮拜 : 我只針對這個有關我的部分就好 : 你舉證專門不舉對你不利的就是了 不利和不公,是兩回事情. 我的連署理由1.不是申訴版主對網友的不利判決,而是版主無法以相同標準視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3.19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