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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tineen (綠色浩呆熊加盟事業)》之銘言: : 假如連署理由理由和支持陣營相關就不算 : 那連署人的資格是否也要和提起人有相同標準? 兩件不同事情, 組務組規會決定. 而我認為網友應該只在 "板上文章不被網友刪除" 的唯一狀態下接受. .. 因此話說回來, 如果板上文章會被刪(如目前政治版各版現狀), Q的提議等於是廢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3.19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