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你要求這方面的解釋我沒有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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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明明是: 反對罷免連署中
48.strongfish jeromec寄信叫我來連署的 來源:203.73.252.176
既然你沒有權限說明 "到底是不是屬於'有問題'的拉票", "拉了誰的票",
又在投下反對票與支持票, 都是 "基於網友的選擇與判斷" 的事實下,
如何你能把 "不分支持與反對的發信行為" 做" 過度的拉票行為" 的推論與定義?
難道你與組務的推論是建立在 "這個動作讓不分陣營的人知道",
"所以是瑕疵"?.....所以罷免不該讓人知道?
先謝謝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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