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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你要求這方面的解釋我沒有權限。 ^^^^^^^^^^^^^^^^^^^^^^^^^^^^ 事實明明是: 反對罷免連署中 48.strongfish jeromec寄信叫我來連署的 來源:203.73.252.176 既然你沒有權限說明 "到底是不是屬於'有問題'的拉票", "拉了誰的票", 又在投下反對票與支持票, 都是 "基於網友的選擇與判斷" 的事實下, 如何你能把 "不分支持與反對的發信行為" 做" 過度的拉票行為" 的推論與定義? 難道你與組務的推論是建立在 "這個動作讓不分陣營的人知道", "所以是瑕疵"?.....所以罷免不該讓人知道? 先謝謝你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3.19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