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判決已經出來,不服判決的使用者業已上訴站務板
就請靜待站務的處理,在站務判決出來以前,請勿再針對這件判決作拉扯
除非您的意見有精闢入裡到可以奉為圭臬或者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這邊的文章我會留下我認為有參考價值的,其餘文章我會收錄於精華區temp後刪除
至於組規是不是有變動或更改的必要,歡迎提出任何可供參考的想法
雖然組規只是小組長處理事務的準則,沒規定到的可以以自由心證方式處理
但是有些規定,特別是限制權利義務的規定我的立場是比較希望以組規保留來作規定
當然,不可能每種情況都去有一個成文條文,可能還是僅就重要事項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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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滿的時候
我知道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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