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任用程序的方式有自行發動連署,以及現任板主指定等兩種方式,
但這兩種不同的方式卻造成了組規裡一個很弔詭的現象,
希望群組長和各位國研組的板主討論一下,
並研究一下如何補救這個漏洞。
以下分兩部分說明,
第一部份,就道德責任方面加以說明,
當然訴諸道德責任問題是比較高的要求,且難以列為組規,
這一部份是說明,如果有心人士想要鑽此漏洞以製造糾紛,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部份,就板主兩種任用程序上的差別待遇加以說明,
這兩種任用程序是如何造成了不合邏輯、且不合情理的怪異情況。
最後則是我個人的建議,提出幾項想法來拋磚引玉,希望大家能提出更好的意見。
第一部份:
或許有人覺得,為了表示自己負責,
卸任前想要幫忙尋找板主來接任,以免看板變成無人看管地帶,
這是很好的想法,
但有時候純粹為了找人接任而找,甚至在找不到人要接的狀況下而降低標準,
反而會給板上帶來更多麻煩。
簡單講,舉個例子好了:
我今天不想當China板板主了,
找半天沒人要接,
如果某些素行不良的使用者報名說要接,
我要不要給他接?
這是責任問題,
我在沒有確認該報名者的能力之前,
我為了順利落跑,就這樣草率交給他,有沒有問題?
如果發生問題,誰負責?
再假設個更離譜但卻很有可能發生的狀況來說好了,
我如果想找人來接China板板主,搞了一個禮拜沒人要接,
我又急著要落跑,
就隨便找一個200次/200篇的傢伙來接,
又或者我抓狂了要搞China板一下,故意把U黨的人拿來提名,
然後我就馬上落跑了,
請注意喔,根據組規,各位板主是不能經過試閱投票反對的喔,
那個新板主怎麼惡搞、怎麼刪精華區,根本不關我的事,也不關各位的事喔,
而且,重點是我早就落跑了,大家根本拿我沒皮條,反正傷腦筋的又不是我。
表面上好像我很盡責,很用力在找板主,但其實一點也不盡責,
如果要這樣搞,
還不如自己辭一辭,讓板主名單空在那邊,讓真正有心服務的人自己去發動連署。
第二部分:
好,如果責任問題不是組務板該處理的,
那板主的任用程序總該跟組務板有關係了吧?
就在前幾天(2005/3/25),同一天內,政治群組的群組長公告了兩件事,
第一是:IP板兩位板主正式上任。
第二是:蘇貞昌板powerseven板主試閱投票。
荒謬的是,
IP板兩位板主的任用,是前板主提名申請,
蘇貞昌板的板主是powerseven自己發起連署並申請的。
請各位注意到一個情況:
IP板兩位板主都是新任的,
蘇貞昌板的powerseven板主也是新任的,
而IP板的新任板主不用經過試閱投票,
蘇貞昌板的新任板主卻需要經過試閱投票,
只因為一個是前板主提名、一個是自行發動連署。
但弔詭的是,
IP板的前板主提名之後即行卸任,其提出的新板主在完全未經使用者確認的情況下,
竟然完全不需要經過試閱投票的過程,即享有完整的板主職權。
而蘇貞昌板的板主自行發動連署,經過使用者投票確認之後,
竟然還需要經過各板板主試閱投票的過程,來確認其板主職權,
對於自行發動連署的新板主,情何以堪?
這種任用程序的差別待遇,各位不覺得荒謬嗎?
一個板主有提名權,是方便現任板主找人來幫忙處理板務,
若提名的人選上任之後表現得不適任,
那自然可以追究提名這個名單的板主之責任,或是提名的板主要自負其責,
甚至最後弄得自己焦頭爛額那也是自討苦吃。
而要卸任的板主,提名之後馬上落跑,
倘若接任的板主不適任,而且又利用組規的漏洞,逃過試閱投票這一關,
請問是要追究誰?
這不是今日IP板的單一問題,
這是國研院群組長久以來一直潛在的問題,
而且完全沒有人去追究這個詭異的組規漏洞。
這也不單單是政治群組的問題,
而是整個國研院的問題,
我今天會對IP板的案例如此窮追猛打,
也是針對這個漏洞。
這不是IP板那兩個新板主強渡關山就沒事了,
往後我還是會繼續追打這個問題,直到解決為止。
最後:
關於填補漏洞的辦法,
我個人也有一些提議,
例如:
提名新板主的現任板主,在兩個月內不得申請卸任;
或
板主在提名新板主之後即行卸任,
其提名的新任板主,仍須經過試閱投票,以確認板主職權;
或
申請卸任或正在被連署罷免之現任板主,不得提名申請新板主;
當然這些提議只是一種思考方向,不一定要這麼限制,
但仍盼望國研院群組以及組內的各位板主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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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試閱投票,在不合理的問題未解決之前,我會一律投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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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可能會說你是用「腦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體」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腦袋」只不過是事後承認這結論而已。但是...說不定...
真的有少數人能以覺醒的意識來認知這個世界與自己...並且做出真正的選擇。
我的招式對那種人是沒有用的...而我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這日子的來臨。
~by 卡耶拉魯‧桑格維斯 《銃夢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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