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銘言:
: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 但弔詭的是,
: : IP板的前板主提名之後即行卸任,其提出的新板主在完全未經使用者確認的情況下,
: : 竟然完全不需要經過試閱投票的過程,即享有完整的板主職權。
: : 而蘇貞昌板的板主自行發動連署,經過使用者投票確認之後,
: : 竟然還需要經過各板板主試閱投票的過程,來確認其板主職權,
: : 對於自行發動連署的新板主,情何以堪?
: 嗯。*點點頭*
: : 最後:
: : 關於填補漏洞的辦法,
: : 我個人也有一些提議,
: : 例如:
: : 提名新板主的現任板主,在兩個月內不得申請卸任;
: 這個不大可能,對板主這種義務性職責要求不得卸任
: 最後也只會擺個名字佔位子罷了,沒什麼意義。
: : 板主在提名新板主之後即行卸任,
: : 其提名的新任板主,仍須經過試閱投票,以確認板主職權;
: 我喜歡這個──似乎是最直接的補救辦法。
=>>除了所有版主提名程序最終執行與否仍以小組長決定這個理由之外。
當初會這樣設計有其時空因素,政治類群組不是只有使用者有政治鬥爭,
你不能保證版主間也沒有。倘若立場A的版主群在試閱投票動員,
導致立場B的看板永遠沒人可以接任(版主人數少又易結黨易動員,
以我第一次上任當時,Lowu養的一群版主就是我設計組規時必須面對的問題)
那反而與連署機中特定種類看板版主連署反對票不計的設計相矛盾。
結論:又是一個考慮最壞狀況的政治群組規範,所以該怎麼辦?
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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