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gallantry版精華區 19.10爭議文章 內所有文章
1. 第一篇中判黃牌的理由是使用挑釁意味的語句
雖然'喀笅'一詞在古文中沒有挑釁的意味,
但我們不是古人, 要採用現在的解釋!
理由正當, 處罰也只是黃牌一張(警告一次)
故支持版主判決!
2. 第15篇中判紅牌是起因版主認為不能再吵下去了
必須停止了, 也在第六篇中挑明了再繼續下去則浸水桶
版主有義務要維持版的秩序, 只要版主認為某件事要到此為止,
不該繼續下去, 否則處罰, 他就有這權利!!!
故支持版主的判決!(浸水桶)
結論: 版主的判決正當!!!
註1:
雖然在判決前沒有版規, 但是版主的責任就是管理版的秩序!
只要他認為某件事不可以再繼續下去了, 也警告了,
他就可以對之後的事情施以處罰!
註2:
關於版主權利與義務
請看: PttLaw版精華區 7.3.1 PTT 站規--版主權限與義務 一文!
如果對我的判決不滿意, 請直接向PttLaw申訴!
不必在這裡繼續吵了, 我不打算改變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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