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俗辣)》之銘言:
: 不管各板內規及使用者意見為何
: 能向小組組長申請板務人員異動的人就只有這兩者:板主及發動有效連署的使用者
: 但這次我有幾個建議
: 能否請您延後離職日期直至群組組長對貴板目前新板主的投票過後???
: 至於這提議...能否也請您先壓後幾天???
doz提名chairmanmao任職板主,並且自請三天內辭職,
已經符合組規第八篇規定,
應在試閱期滿之後對chairmanmao進行試閱投票。
請問小組長,您建議該位已經請辭的板主繼續留任,用意何在?
是要讓該板的試閱板主藉此閃過試閱投票這一關?
還是讓已經請辭的doz板主在提名新板主不成之後繼續提名其他板主?
可以這樣亂搞的話還要組規做什麼?
本人認為該條組規既然已經開始實行,
就應該確實照組規的規定來辦理,
該試閱就試閱,沒板主就沒板主,
千萬不可因一時婦人之仁而讓組務的威信破滅。
兩岸板也是一樣,
就算一時疏忽,也應亡羊補牢補辦試閱投票,
而非當作沒事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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