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以第三篇bestony的文章為例
: 他已經表達了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符合第四條
Ⅳ.無關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的廣告
並沒有打廣告喔,你要不要查察廣告的定義呢?
: 第八篇yellowst的文章,符合第一條,採歧視立場
怎麼個歧視了你沒講
: 第九篇Nimbuss的文章
: 基督徒作基督的奴僕,在基督裡享有真自由(哥林多前書7:22)
: Nimbuss對基督信仰一無所知就任意嘲笑,符合第一條,採歧視立場
怎麼個歧視了你沒講
: 第十一篇ciccio的文章
: 盡信書不如無書
: 你一生之中沒有試探過
: 或是質疑過任何事情嗎
: 不能試探 那法律系統就別搞了
: 基督教的大義並不是你堅持的這些
: 基督教什麼時候主張過「盡信書不如無書」?
: 改教運動所主張的五個唯獨(Five Solas,可參考http://www.dtong.net/qna.html)
: 其中一個就是「唯獨聖經」,ciccio有資格說基督教的大義是些甚麼?
: 符合第一條並第四條
你的第一條真好用啊,笑死人
: 第十三篇lzetn的文章
: 噓..................
: 好狂妄的板主
: 符合第四條
與廣告無關,與基督信仰有關,因為你讓大家討厭基督
: 第十四篇meltice的文章
: 神只愛5/6的世人
: 因為全球還有1/6的人是處於連吃飯都有問題的狀態
: 剛剛新聞播出新同樂餐廳重新開幕極品天九翅要價三萬元
: 還有百貨公司週年慶凌晨就要去排隊
: 看來神蠻愛台灣人的
: 符合第一條
很好笑,這樣就是偏激喔?
: 在你要談包容之前,請先了解教會歷史
: 大公教會經歷了千年,在面對異端的教導中而產生四大信經
: (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迦克敦信經)
: 此四大信經是羅馬天主教和新教所共同承認的信仰核心共識
: 至於新教另外又有一些共識,在此不一一列舉,因為很複雜
: 要談包容,OK
: 麻煩請先知道一下前人留下的範圍
: 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前無古人
: 抱歉,新教不相信這套。新教的新,基本上是「復古」
就算真的有人是異端還是異教就不能PO嗎?
你的話有問題喔,就算你證明別人真是什麼異端,
也不能怎樣?
再說信經也不是所有教派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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