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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以第三篇bestony的文章為例 : 他已經表達了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符合第四條 Ⅳ.無關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的廣告 並沒有打廣告喔,你要不要查察廣告的定義呢? : 第八篇yellowst的文章,符合第一條,採歧視立場 怎麼個歧視了你沒講 : 第九篇Nimbuss的文章 : 基督徒作基督的奴僕,在基督裡享有真自由(哥林多前書7:22) : Nimbuss對基督信仰一無所知就任意嘲笑,符合第一條,採歧視立場 怎麼個歧視了你沒講 : 第十一篇ciccio的文章 : 盡信書不如無書 : 你一生之中沒有試探過 : 或是質疑過任何事情嗎 : 不能試探 那法律系統就別搞了 : 基督教的大義並不是你堅持的這些 : 基督教什麼時候主張過「盡信書不如無書」? : 改教運動所主張的五個唯獨(Five Solas,可參考http://www.dtong.net/qna.html: 其中一個就是「唯獨聖經」,ciccio有資格說基督教的大義是些甚麼? : 符合第一條並第四條 你的第一條真好用啊,笑死人 : 第十三篇lzetn的文章 : 噓.................. : 好狂妄的板主 : 符合第四條 與廣告無關,與基督信仰有關,因為你讓大家討厭基督 : 第十四篇meltice的文章 : 神只愛5/6的世人 : 因為全球還有1/6的人是處於連吃飯都有問題的狀態 : 剛剛新聞播出新同樂餐廳重新開幕極品天九翅要價三萬元 : 還有百貨公司週年慶凌晨就要去排隊 : 看來神蠻愛台灣人的 : 符合第一條 很好笑,這樣就是偏激喔? : 在你要談包容之前,請先了解教會歷史 : 大公教會經歷了千年,在面對異端的教導中而產生四大信經 : (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迦克敦信經) : 此四大信經是羅馬天主教和新教所共同承認的信仰核心共識 : 至於新教另外又有一些共識,在此不一一列舉,因為很複雜 : 要談包容,OK : 麻煩請先知道一下前人留下的範圍 : 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前無古人 : 抱歉,新教不相信這套。新教的新,基本上是「復古」 就算真的有人是異端還是異教就不能PO嗎? 你的話有問題喔,就算你證明別人真是什麼異端, 也不能怎樣? 再說信經也不是所有教派都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6.222.17.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