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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udiocasse (阿)》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 以第三篇bestony的文章為例 : : 他已經表達了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符合第四條 : Ⅳ.無關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的廣告 : 並沒有打廣告喔,你要不要查察廣告的定義呢? 看熱鬧的文章是無意義的 如果一個看板因為板規定得比較寬鬆,讓你要在文字上錙銖必較「廣告的定義」 那麼我請問你 要怎麼定板規?「看熱鬧的文章予以刪除」 是不是更難判定何者是看熱鬧? 本條原則重點在於「無關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 符合此定義,就算不是廣告,也予以刪除 : : 第八篇yellowst的文章,符合第一條,採歧視立場 : 怎麼個歧視了你沒講 難怪台灣那麼少人要信 台灣信徒人數少,跟願意信的人不多是兩回事 目前信徒人數少,所以大多數人跟你一樣對基督信仰一知半解 當社會大眾對基督信仰有足夠的認知,願意信的人是不是還那麼少也很難說 所以符合第一項 : : 第九篇Nimbuss的文章 : : 基督徒作基督的奴僕,在基督裡享有真自由(哥林多前書7:22) : : Nimbuss對基督信仰一無所知就任意嘲笑,符合第一條,採歧視立場 : 怎麼個歧視了你沒講 我已經講了 對基督信仰一無所知就任意嘲笑,我也把經文引用出來了 他的文章原文如下 基督教真正好 被禁水桶被刪文章才是真自由 哈哈哈 這不僅是歧視,更是不實污衊 : : 第十一篇ciccio的文章 : : 盡信書不如無書 : : 你一生之中沒有試探過 : : 或是質疑過任何事情嗎 : : 不能試探 那法律系統就別搞了 : : 基督教的大義並不是你堅持的這些 : : 基督教什麼時候主張過「盡信書不如無書」? : : 改教運動所主張的五個唯獨(Five Solas,可參考http://www.dtong.net/qna.html: : 其中一個就是「唯獨聖經」,ciccio有資格說基督教的大義是些甚麼? : : 符合第一條並第四條 : 你的第一條真好用啊,笑死人 是你不懂,因為你自己就是持偏激立場歧視他人的人 我的資料很清楚,你們有甚麼資料可以主張自己懂基督教的大義? 明明是外行企圖領導內行,一直強辯 這都跟五年前的事一樣 你們也只是想用多數暴力,企圖把事實掩蓋過去 : : 第十三篇lzetn的文章 : : 噓.................. : : 好狂妄的板主 : : 符合第四條 : 與廣告無關,與基督信仰有關,因為你讓大家討厭基督 大家?到底有多少? hate板發言談到Christianity板的ID也不到50個,Ptt是個有數萬人同時在線上的大站 不到50個人就可以稱之為大家,我倒覺得你們比我更狂妄得多 : : 第十四篇meltice的文章 : : 神只愛5/6的世人 : : 因為全球還有1/6的人是處於連吃飯都有問題的狀態 : : 剛剛新聞播出新同樂餐廳重新開幕極品天九翅要價三萬元 : : 還有百貨公司週年慶凌晨就要去排隊 : : 看來神蠻愛台灣人的 : : 符合第一條 : 很好笑,這樣就是偏激喔? 全球還有1/6的人處於連吃飯都有問題的狀態 都要怪上帝?不能怪人自私沒有愛心? 人怎麼樣都沒錯,全都怪上帝就好了? 這就顯出聖經講的是對的,世人都犯了罪 明明是人缺乏愛心,上帝給了全人類這麼豐富的資源 少數的人卻佔用大多數資源,不願意好好思考如何分配造福他人 「使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沒有缺」(哥林多後書8:15) 反倒怪上帝只愛5/6的世人,讓1/6的人處於吃飯都有問題的狀態 到底是誰的錯?上帝還是人? : : 在你要談包容之前,請先了解教會歷史 : : 大公教會經歷了千年,在面對異端的教導中而產生四大信經 : : (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迦克敦信經) : : 此四大信經是羅馬天主教和新教所共同承認的信仰核心共識 : : 至於新教另外又有一些共識,在此不一一列舉,因為很複雜 : : 要談包容,OK : : 麻煩請先知道一下前人留下的範圍 : : 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前無古人 : : 抱歉,新教不相信這套。新教的新,基本上是「復古」 : 就算真的有人是異端還是異教就不能PO嗎? : 你的話有問題喔,就算你證明別人真是什麼異端, : 也不能怎樣? 如果我證明了別人真是異端 那麼就已經構成「偏激立場」 因為蓄意扭曲信仰核心要義的,才叫做異端 沒有蓄意要扭曲的,只能算做無知 : 再說信經也不是所有教派都接受 不承認信經的,就是異端,不能算是教派 他們大概也不會自認是教派內之列 --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