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要求,用你的專業背景來理解你的論述
引用你的文章如下
你如果還是個懂中文的人,該知道「包容的定義:寬容﹑容忍。漢書˙卷二十七˙
五行志下之上: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初刻拍案驚奇˙卷三十二:昨日感
卿包容,不然小生面目難施了。」這是教育部的定義,因此您只需要有一點點不能寬容和
容忍的情況,您就是一種不包容的表現
我認為這是你對我用不包容的表現
所以我再度要求「談包容,ok,麻煩請知道一下基督教前人留下的範圍」
請你記住你自己講的話
只要有一點點不能寬容和容忍,就是一種不包容的表現
所以
你不能反對,否則就是一種不包容的表現
如果我按照你的專業背景來理解你的敘述有誤
麻煩你重新解釋一下何謂
「只需要有一點點不能寬容和容忍的情況,您就是一種不包容的表現」
我願意聆聽你專業的高見
※ 引述《heure ( )》之銘言:
: 針對貴板刪除文章之板規第四條「無關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的廣告」
: 其意義必須明確,首先讓我們用斷句法來檢視這條法則的適用性質,由斷句法可呈現
: 「無關 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 的 廣告」
: 這條法則明顯只適用於是「廣告」且與「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會」「皆」無關的文章
: 第三篇,雖表明看熱鬧,就表示基督教板不准鄉民看熱鬧嗎?
: 他有著好奇心,詢問發生的事情還入境隨俗使用貴教常用的「信耶穌等永生」
: 整篇文章「不是」完全與基督信仰「無關」甚至他不是廣告,以上述解讀法條的任何斷句
: 方式都不構成應該被刪除的條件
: 第八篇,請解釋「歧視」定義,根據教育部線上字典,
: 歧視乃是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 「難怪這麼少人要信」雖然未必是一個符合現實的敘述
: 但是這是根據前文的推論,如果你要探究
: 發文者有沒有針對基督教相對於其他宗教不公平地對待,那麼這是自由心證的問題
: 應該像是法律上對於發言人本身對當時自己發言的理由做說明後才評斷
: 第九篇,「被禁水桶被刪文章才是真自由」一句
: 雖與聖經「基督徒作基督的奴僕,在基督裡享有真自由」不同
: 乃是針對爭議性議題做出感想,所謂「任意嘲笑」乃是板主您自己的解讀
: 在我眼裡看到的是他針對的是一個身為板主的人做出違背言論自由的反諷
: 儘管這個言論自由是不是真的遭受打壓仍需等待組務調查
: 但是他並沒有在字面上明確的說,基督教的教義就是他所言那樣
: 因此對於他是否有對基督信仰的「嘲笑」「歧視」乃是你個人的「意見」而非「事實」
: 第十一篇,「盡信書不如無書,你一生之中沒有試探過,或是質疑過任何事情嗎,不能試
: 探那法律系統就別搞了,基督教的大義並不是你堅持的這些」一文
: 您認為他符合第一第四共兩條刪除標準,意思是您認為這段文字「無關基督信仰或其信徒
: 聚會的廣告」並且認為他「蓄意持偏激或歧視立場,或不實污衊」,可惜的是關於第一條
: 該篇文章既不是廣告,又不是與基督教無關,至於「偏激、歧視」與否並沒有顯著的謾罵
: 或是貶抑;再者您針對他這篇文章說「基督教什麼時候主張過『盡信書不如無書』?」顯
: 然是一種斷章取義的做法,他從頭到尾沒有說過基督教主張盡信書不如無書,至於他最後
: 所言「基督教的大義並不是你堅持的這些」不構成他認為「基督教主張盡信書不如無書」
: 的充分條件,因此對於你認為他誤認基督教之主張的部分,乃是你邏輯上的錯誤;另外,
: 你若因為他所言「基督教的大義並不是你堅持的這些」,認為他激進,那麼世界上所有的
: 學者,涵蓋各領域都在對其他人的研究與思想做出挑戰與質疑或否定,那麼,這些人都是
: 激進份子嗎?又如果你認為不是,那麼你的想法事實上是針對該發文者認為基督教的真意
: 更不是他主張的那樣,如此,如果你因此說他激進歧視,那麼你也是激進且歧視,若你不
: 激進與歧視,那麼邏輯上他也不是,所以第一條連同第四條的刪除標準皆並不適用!
: 第十三篇,我也不能同意你的判決,關於第四條刪除規則的討論請看本文初,首先他不是
: 「廣告」,而且是針對「基督教板」您這位板主所做出的言論,因此縱使與「基督信仰」
: 無關,仍然與「信徒聚會」有關,所以不符合第四條「皆無關」的刪除標準,另外您若認
: 為他有任何人身攻擊,應該是去批踢踢法務部處理,而不是使用沒有法條根據的處分!
: 第十四篇,「神只愛5/6的世人,因為全球還有1/6的人是處於連吃飯都有問題的狀態,剛
: 剛新聞播出新同樂餐廳重新開幕極品天九翅要價三萬元,還有百貨公司週年慶凌晨就要去
: 排隊,看來神蠻愛台灣人的」您認為符合第一條刪除標準,我們再一次檢視這條規定的適
: 用性,規定如是說「蓄意持偏激或歧視立場,或不實污衊」原發文者認為,因為有六分之
: 一的地球人不得溫飽,因此認為神只照顧到包含他,剩餘的那六分之五的地球人,因此可
: 以推測他對神的看法是,要能滿足人基本溫飽才是神愛人的表現,屬於一種對基督信仰的
: 解讀,文中並沒有對基督教的明確污衊(污衊乃是毀謗、損傷他人的名譽),亦即他沒有
: 說基督教的不是,或是指名基督教的確實或可能或不存在負面影響,另方面來看,原作者
: 亦無所謂偏激(意見﹑主張﹑行為等方面過於極端。)、歧視(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
: 待)的明顯用語,何以見得?如果他偏激,那麼表示他主張過於極端,那麼他說的話應該
: 是神「完全不」愛人,而不會還有「六分之五」,又如果基督徒說神愛「世」人,其意義
: 更是神愛「普世」之人,那麼有全部的意義涵蓋,那麼懷有這種思想者都應該是偏激的,
: 注意我文中對於偏激的分法採用「如果」您怎麼想,相對的另一面會有什麼結果,而非明
: 確的說您就是一名偏激者;回到原發文者而談,您身為板主,若認為這種說法不正確,應
: 該給予指引或是從不同的觀點予以反駁,人總是要成長,你能因為一個人吃飯用叉子,就
: 把他吃的飯打翻嗎?這是「上帝」、「神」或是基督信徒會允許的嗎?
: 另外我也希望您出面解釋,您沒有說明的第2,4,5,6,7 篇等文章受到刪除的理由
: 而在這邊我還要回復您對廣告的看法,廣告有兩個定義
: 1.一種宣傳方式。將商品用文字、圖畫宣告於大眾,或登載於報章雜誌,或經由電視、收
: 音機的傳播,或印成傳單小冊散發,以招引顧客,推銷貨物。
: 2.任何形式的公告。其目的在直接或間接幫助銷售商品,或幫助主義、學說或觀念流傳。
: 當然這些被刪除的文章無一符合廣到的第一條定義,而廣告的第二條定義來看,首先這些
: 文章皆不以公告的形式發表,若要更嚴格的認為公開即是公告,那麼我仍要繼續說下去,
: 也許您認為他們是對於某些觀念的流傳,但是您也不要忘了,您所張貼的任何文章依照這
: 種定義也都是觀念的流傳,那麼您是不是要把板上所有的文章都刪除呢?這點值得深思.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 在你要談包容之前,請先了解教會歷史
: : 大公教會經歷了千年,在面對異端的教導中而產生四大信經
: : (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迦克敦信經)
: : 此四大信經是羅馬天主教和新教所共同承認的信仰核心共識
: : 至於新教另外又有一些共識,在此不一一列舉,因為很複雜
: : 要談包容,OK
: : 麻煩請先知道一下前人留下的範圍
: : 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前無古人
: : 抱歉,新教不相信這套。新教的新,基本上是「復古」
: 哪一條法律規定我要談包容一定要跟在你的前提之下?包容的定義不是定義在教會的歷史
: 之下,你如果還是個懂中文的人,該知道「包容的定義:寬容﹑容忍。漢書˙卷二十七˙
: 五行志下之上: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初刻拍案驚奇˙卷三十二:昨日感
: 卿包容,不然小生面目難施了。」這是教育部的定義,因此您只需要有一點點不能寬容和
: 容忍的情況,您就是一種不包容的表現,依照您對我的要求,那麼您為什麼自己不念好中
: 文或是先學好邏輯論證再來談呢?我一定要再次強調,我對基督教不反對,但是您對你身
: 為板主的部分做法很質疑,您應該採用更具說服力的說法來證明你的觀點,你要求我用你
: 的專業背景理解你的想法前,也請您用我的專業背景來理解我的論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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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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