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ateratha (大天使長路西法)》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 甚麼叫做「滿一個月」?
: : 組務規定如下
: : =>>同一標的之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以審核終結或連署完成日起算),
: : 但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小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 : Powertaiwan所發起的連署,11/27才「審核終結」,我用11/07,已經是寬鬆了
: : 若真按照組務規定
: : 你來解釋從11/27到12/07是怎麼算一個月?
: : 且群組長並未聲明本案為例外處理
: : 故這是明顯的瀆職!
: : 而你是蓄意的狡辯!
: 我狡辯了什麼?
狡辯了一個月的算法
我已經講了,甚麼叫「滿一個月」
小學數學的[以上]、[超過]、[未滿],之間的區別你不懂嗎?
: 11/07是你自己說的,又不是我說的,我只不過對11/07之後一個月
: 到底該算幾時插個嘴罷了,現在突然你又換成用11/27來玩了,請問
: 到底我「狡辯」了什麼?
: 啥~都~沒~有。
: 既然你是無的放矢,要不要我說你是蓄意對本人偏激、做不實污衊?
不是我無的放矢
是你沒有看懂我的文章
: 更何況之前那次連署算不算數還有得瞧勒....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
我說過了,你只會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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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_R_Ultra板 光徑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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