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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基督板板主罷免的問題 powertaiwan使用者於11.7進行連署並於本板提出理由由本組審核, 然因該使用者疑似多id連署等問題, 原本由本組宣布連署無效繼因帳務部門重新審核該使用者之情況, 該連署目前應屬效力未定。 本組所謂 =>>同一標的之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以審核終結或連署完成日起算), 但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小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其所謂罷免連署應指有效之連署案件,對於使用者於連署機使用連署等情事, 組務並無要求使用者於審核後始得提出連署, 因此連署有無效力端看各小組小組長審核連署理由後公告效力。 powertaiwan於11.7提出之連署並非本規定所指之有效連署, 若因而認為之後不得提出連署連署將使連署機無法正常使用, 並使本組上述規定有適用過廣之虞, 因此本組對於TonyDog所提出之連署理由經審核認可後,認為該連署有效並無不妥, 若干使用者認為得適用前述之規定實有所誤會。 2.關於各件申訴案件之處理 本人於處理各該申訴案件之時,身分為人文宗教研究院小組長, 對於各項判決不涉入各該看板之實際內容討論, 僅就本組一再認定之討論風氣之維持、板主處理各項事務之客觀與否, 作為是否適法處分之認定。 既然各項申訴判決之適法認定與否的第一級審理由本人認定, 則對於判決之內容以及判斷過程,皆為我所認定之情況並加以判斷, 就一人之力審核各項申訴,確有可能有所闕漏或認定不妥適 本組亦為顧及於此,而就第一級判決各該當事人認不服, 可於判決內所述之期日內進行上訴,並由本組做成群組會議進行二審 對於使用者之權益應有顧及,若使用者對於判決認為認定有誤, 即應進行上訴之動作,而非對於以判決之案件多次發表言論 致本組一般事務無法正常處理,請各該使用者能配合本組之規定。 另外申訴文章眾多,申訴內容、處理難度亦不盡相同, 對於未處理之申訴案件,請各位申訴人稍加等候。 3.對於非當事人一再回覆文章 本組再次重申,非當事人請勿回覆各項文章 對於組務建議或其他事項,請自行開啟標題說明 本組除刪除文章外,尚未對違反本項規定之使用者做出其他處分 於本公告後,非當事人回覆申訴文章,本組依本公告停止使用者於本組發表文章權力一周 請各位使用者能加以配合。 4.對於本組各小組長認為有違法行事之情況, 除板主可逕向群組申訴並得進行經核可之有效罷免之連署外, 一般使用者亦得依Violation板之規定,向Pttlaw進行申訴。 以上請本院各使用者 查照 國家研究院群組長 zoea -- 愛-是霸佔.忌妒.毀滅 必要的時候 不惜一拍兩散.玉石俱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