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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指明哪個版主 不過我比較懷疑的是基督教版昨天出現了這一句: 並不是有文字規定才可以浸水桶。站方給板主這樣權力時並無此但書。 『板規是板主權力的延伸』,這是歷屆小組長所強調的管板重點。 根據罪刑法定主義,要入人於罪就得有明文規定,那麼以上說法明顯牴觸前項 法理,但又說是「歷屆小組長所強調」的,請問這是真是假?又是否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2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