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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oea (quit...)》之銘言: (恕刪) : 本組認為該特殊事件之發生,多數使用者於其他熱門看板引導非正常使用該版之使用者 : 與組務強調之基於"組內自決"之概念, : 真正有在使用連署標的的使用者,自己去決定這個連署的情況有所違背 : 基於上述原因,雖本連署理由經判斷有理由在案,然本組依職權宣佈該連署案件無效。 想提一個問題。 請小組長兼群組長思考。 倘若,不能區別哪些是正常使用該版之使用者, 把全部的連署都變成認為是同一性質,認定整體無效, 那麼,日後被罷免的人可以去拉票,找人來支持罷免。 同時想辦法把文章轉到其他版面去找人來參與連署。 那麼,連署一樣會被判定無效。 本案在所謂「非正常使用者」參與連署前,支持罷免之使用者早已超越門檻。 但小組長對此點卻不察,僅以之後由hate版所引來的群眾也參與了罷免, 便把整體罷免都認定為無效。這樣做是否妥當? 之前我曾經發文說過,hate版眾來聲討該版的獨斷專擅版主,必定產生混淆的效應。 現在真是不幸,小組長果然是被混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3.8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