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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rayray12 (吃了你)》之銘言: : : 依據開版規定 : : 二、發起人有義務在其認為已達連署門檻之後‧在AboutBoards看版告知小組長 : : 若無執行以上動作,小組長得不受理該連署申請。 : =>>發起連署: : 一、發起人需同時為版主候選人之一,否則連署無效。 : 發起人需在本小組內AboutNew看版發起連暑,發起人及其提出之版主候選人 : 皆需符合連署人資格,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 二、發起人需於類別處填入目前小組內已有的分類,詳細內容請參閱組內各目錄, : 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小組長若對分類有疑義,得採取1.於AboutBoards : 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 三、發起人需於開版理由處寫明看版討論主題、開版理由。 : 若有疑義,小組長得採取1.於AboutBoards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 : 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 ----------------------------------------------------------------------------- : 由您平日的發言看來我認為您不適合在目前的政治類板擔任板主一職 : 依群組規定第二點及第三點中小組長可直接宣布連署無效之規定否決該板成立 這有點怪 第一 組規中僅規定小組長可對看板分類或看版討論主題、開版理由 提出疑問 而發起人有義務提出說明 可沒有規定小組長有權力對發起人本身平日的發言審查 第二 即使小組長對人選有意見 也應該一開始連署就先說明和溝通 等到通過門檻再逕行宣佈連署無效 只是展示小組長無上的權威 但是對於促進類組的壯大並無幫助 第三 如果小組長有權力可以對發起人審查 希望小組長明示 列出小組長認為在你心目中有資格擔任看板發起人的id 以供小民參考 否則民將何所錯其手足? -- 南投縣 吳文波 40歲 慶中是神經母惡性腫瘤 省長知道我們的情形以後 就大力幫助我們 很多人攻擊說他在作秀 我覺得若是作秀這樣一次兩次 那還有點存疑 他來看我們五次 也沒有那個新聞價值 這麼認真的人 在台灣沒有辦法受到肯定 我這個孩子要怎麼教育他 我實在......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教育我的孩子 你要認真打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3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