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依據開版規定
: : 二、發起人有義務在其認為已達連署門檻之後‧在AboutBoards看版告知小組長
: : 若無執行以上動作,小組長得不受理該連署申請。
: =>>發起連署:
: 一、發起人需同時為版主候選人之一,否則連署無效。
: 發起人需在本小組內AboutNew看版發起連暑,發起人及其提出之版主候選人
: 皆需符合連署人資格,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 二、發起人需於類別處填入目前小組內已有的分類,詳細內容請參閱組內各目錄,
: 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小組長若對分類有疑義,得採取1.於AboutBoards
: 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 三、發起人需於開版理由處寫明看版討論主題、開版理由。
: 若有疑義,小組長得採取1.於AboutBoards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
: 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 -----------------------------------------------------------------------------
: 由您平日的發言看來我認為您不適合在目前的政治類板擔任板主一職
: 依群組規定第二點及第三點中小組長可直接宣布連署無效之規定否決該板成立
僅致 群組長 :
看來 Iamaidiot 小組因對發起人有疑義,否決了這連署無效。
發起人也做了回應與討論,而Iamaidiot 已預設立場宣佈。
連署的民意也不顧,沒有任何的轉闤而逕行主觀的認定。
而似乎不再做任何回應.... (我的感覺::好像他是老大心態,他說什麼就算)
請群組長注意與關切此事!!!!
此案若沒有任何合理的解釋,會再有人發動連署案......
看到底要擋多少的發起人!! 而無立即明確的處理,將上訴PTT LAW(行政法院)
僅致 感謝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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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6.2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