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所言差矣
第一
若無明文否決 小組長就可以做
那請教小組長 組規裡面有哪一條是限制小組長的權力的?
那是不是代表小組長可以為所欲為 無所不能?
這形同小組長給自己開了一張小組內權力的空白支票
而且小組長沒有負起任何相對的義務
組規裡面就是沒有針對連署人審查的規定(除了上站次數與文章數)
如果這樣小組長還可以逕行認定成"沒有否決小組長不行審查"
那本來針對開板理由和看板分類進行的規定 根本就沒有意義
組規乾脆改成一片空白 反正本來就沒有限制小組長的權力
有組規和沒組規似乎是對小組長來說並無差別
第二
小組長提出四項條件 固然是希望能控制看板品質
但這四項沒有一個客觀標準可言 完全是主觀認定
即使我相信現任小組長不會惡搞
但如果以後的小組長是像 wetteland 或現在這幾個扁板板主
難保以後的小組長不會援引前例
好的制度永遠比好的管理者重要
第三
小組長如果要對連署發起人有意見
也應該不溯及既往
你可以在這個連署提出前就先公告這四項標準
可是你沒有
你也可以在 rayray12 剛提出連署時就公告這四項標準
可是你也沒有
你等到連署人數已經過門檻後才提出這四項標準 就不對了
本來網路上的事不用那麼認真 所以我本來不想浪費時間寫那麼多
不過我想小組長是個肯講道理的人
所以我還是和小組長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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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吳文波 40歲
慶中是神經母惡性腫瘤 省長知道我們的情形以後 就大力幫助我們
很多人攻擊說他在作秀 我覺得若是作秀這樣一次兩次 那還有點存疑
他來看我們五次 也沒有那個新聞價值
這麼認真的人 在台灣沒有辦法受到肯定 我這個孩子要怎麼教育他
我實在......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教育我的孩子 你要認真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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