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罷免小組長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並為該組所轄看板之版主。
2.同一時間內僅允許一個罷免小組長連署。
3.發起人需對於認小組長處理不周處,針對罷免理由曾向組務申訴或反應,
(若文章於精華區或文摘則須告知群組於何處以便複核)
並依罷免小組長表格於Aboutboards版發表,待群組長複核無誤,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程序
1.組務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及罷免理由認可後,將於組務版發起投票,
由該小組所轄看板之全部版主為投票權人進行投票,投票期日為一周
2.連署受理之一般罷免小組長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組務、組務討論脫序等。
發起人並必須於Aboutboard進行舉證之說明。
組務若對於該說明有疑義得於組務版提出疑問,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
若無回應與說明,組務得逕自宣布申請無效。
連署人數及審核
1.連署門檻為贊成罷免者超過該組全部版主之二分之一。
2.連署申請人不得於組務版及該相關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以任何公開或非公開方式進行不當拉票行為
經審酌有此一行為,組務得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非連署申請人若有上述行為,則提報組務會議經各小組長投票決定連署效力
並公告最後結果於組務看板
3.組務得參考投票進行時於組務看版之相關討論,決定最後是否執行投票結果。
對於投票結果之執行與否,組務需於投票結束後兩週內進行公告。
若組務之決定與投票結果相反,必須於組務看版進行說明。
罷免小組長失效期間特別規定:
1.同一小組長之有效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
(以前次連署結束始開始計算之),但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
群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2.同一發起人對同一小組長之罷免連署,提出審核後若不通過需經審核不通過公告之後
三個月(以審核終結並公告後始開始計算之),方得再度提出之。
廢除小組長之執行:
群組長於Aboutboards版進行公告,並取消該小組長之職。
罷免小組長表格
文章標題 : [罷免小組長] ???組小組長
內 文 :
罷免小組長
(1)罷免小組組名:
(2)遭罷免小組長帳號:
(3)申請連署罷免者帳號及管轄看板:
(4)罷免小組長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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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大的一定會覺得我幼稚
年紀小的會覺得我太老
年紀剛好的一定喜歡老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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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edyc: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03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