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ntishit (W. W. J. D.)》之銘言: : ※ 引述《Esgibt (Gibtes)》之銘言: : : 一、檢舉人:Esgibt : : 二、被檢舉人:antishit(基督信仰板板主) : : 三、檢舉事由:濫用版主權力惡意設人水桶 : : antishit設本人水桶,且未公告,但本人並無任何違規。 : 板主設違規者水桶需要公告嗎? 這是PTT慣例, 閣下是新來的嗎? : Esgibt違規之證據如下: : 在 3/19 amateratha 發表之〈[建議] 建議立即制訂明文版規〉一文中, : 發表下列推文: : 推 Esgibt:算了吧。這裡早被他們搞臭了。我要閃了。 61.64.207.128 03/19 20:11 : 本人根據基督信仰板板規及〈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中之規定: :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八)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 : 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 : 、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判定該推文已有侮辱事實, : 於是根據板規予以 Esgibt 水桶一週處分。 你看到不合意的文章就刪, 把基督教板弄成基要派的自爽園地, 他這樣批評有什麼不妥? 你不公告就浸水桶, 一來違反程序, 二來足見你之心虛。 : : 1.antishit告知,本人違反「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 : : 約」,因為該文具「威脅性」及「攻擊性」,且用字「違反 : : 討論禮節」。 : : 2.而其所謂「威脅性」及「攻擊性」,和用字「違反討論禮節 : : 」,是指我在被任意刪除之文章中所使用的「閉嘴!」(一 : : 次),及「挖糙!!!!!!我受不了了,誰來幫我把他掐 : : 死啊!!!」(一次)等用語。 : 在那篇已被刪除的文章裡,Esgibt 使用「閉嘴」一詞至少有2-3次。 使用「閉嘴」又如何? 閣下濫用板主職權, 隨意刪文, 濫設水桶, 這種無所不用其極打壓異己的行為, 豈是一個板主之本分, 那個板可不是閣下的個人板! -- http://blog.yam.com/weichen/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