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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quiff 被檢舉人:rehtra 檢舉事由:荒廢板務、濫用權力 板友TonyDog於Publish板「我想要請教有關校稿方面的問題~」系列討問中, 質疑板主m文標準,在不曾口出穢言的情況下,rehtra不僅惡言相向,更動用 板主權限將TonyDog浸水桶。 #321篇推文: 推 TonyDog:承認有「遺珠」就夠了。其他就是版主自己的問題了。 03/21 03:03 推 rehtra:你是來鬧的是吧? 03/21 09:09 推 mingwangx:息怒息怒!我想,表達方式可能造成誤會,其實大家都是 03/21 10:26 → mingwangx:想要進行建設性的討論。*^_^* 03/21 10:27 推 TonyDog:是不是來鬧的,應該由具有理性的人判斷。 03/21 14:43 → TonyDog:版主發的文能不能引導版上文章做出有建設性的討論? 03/21 14:44 推 TonyDog:一個稱職的版主應該至少要具有理性地與版友對話的能力。 03/21 14:48 的確是,但是那也要板友是個正常人。 ※ 編輯: rehtra 來自: 203.73.54.224 (03/21 23:38) 推 TonyDog:01110000 01110101 01110100 01100001 01101001 01101110 03/22 06:24 推 TonyDog::) 03/22 06:26 #329篇公告: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看板 Publish 標題 [公告] TonyDog水桶 時間 Wed Mar 22 23:05:54 2006 ─────────────────────────────────────── TonyDog ,推文鬧板,水桶至板主想放出來為止。 -- ★Junchoon 大姊息怒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然而Publish板開板至今並無訂定板規,且板主rehtra不僅沒有說明 浸水桶的事由,便以自由心證擅自浸板友TonyDog,更缺乏法源根據。 當其他板友向板主rehtra 詢問浸人的理由時,板主亦反唇相譏,片 面認定板友皆是TonyDog找來的打手,更將潛水板友視為次等公民, 不屑一顧。 #329篇推文: 推 rehtra:板上文章應該寫得很清楚,請有興趣的板友、新加入的板友、 03/24 10:14 推 rehtra:被找來的板友,加入之前請爬文。 03/24 10:15 推 rehtra:萬一真的還看不懂,請再寫信給我。 03/24 10:17 推 rehtra:不要一被找來就跳出來問。謝謝板友坦白告訴我是這麼回事。 當推文中aga板友質疑板主rehtra疏於整理精華區時,懈於執行板主 職責時,亦遭板主諷刺。 推 aga:看文章是嗎?我只看到你精華區很久都不整理了, 03/24 16:57 → aga:也很少上來po什麼有價值的文章。事情做得不多,官架子倒是不小 03/24 16:57 → aga:沒有版規還亂浸別人水桶。」 03/24 16:58 推 aga:你在321那一篇根本是在罵版友吧!? 03/24 17:00 → aga:那樣也算是「主動在板上找他溝通」的話,你亂浸版友水桶也不足 03/24 17:01 推 aga:為奇了! 03/24 17:06 推 rehtra:有趣。請問aga 最近在板上發文是什麼時候呢? 03/24 22:53 推 rehtra:再回quiff 。證據都在板上,板友不自己看,誰的眼睛能幫別 03/24 22:54 推 rehtra:人看? 03/24 22:55 推 rehtra:板友有疑問,可再問,我並非沒有說明。 03/24 22:55 推 rehtra:我也沒有指稱誰是打手,請不要自己過度聯想。 03/24 22:55 推 rehtra:誰說被找來的就一定是打手呢?這種指控是以己度人嗎? 03/24 22:57 推 rehtra:還是亂扣板友的帽子呢? 03/24 22:57 推 rehtra:任意指控板友為打手,是否有些過份呢? 03/24 22:57 結論:關於板主rehtra疏於執行板務,荒廢精華區、未訂定板規, 未能帶動板上討論風氣,及濫用板主權力打壓反對聲浪一案 還請組務定奪。 -- - Brooks was he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5.79 quiff:轉錄至看板 Publish 03/25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