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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然而Publish板開板至今並無訂定板規,且板主rehtra不僅沒有說明 : 浸水桶的事由,便以自由心證擅自浸板友TonyDog,更缺乏法源根據。 : 當其他板友向板主rehtra 詢問浸人的理由時,板主亦反唇相譏,片 : 面認定板友皆是TonyDog找來的打手,更將潛水板友視為次等公民, : 不屑一顧。 我從來沒有在認定板友皆是TonyDog找來的打手。 也不曾提出過這樣的說法。 -- ★Junchoon 大姊息怒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