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從這兩篇文章 可以得知 此一總則訂定時間在去年12/21和今年1/15
: 而精華區收文之日期 為後者 亦即2006/1/15
: 因此 想請問群組長 此一規定是否有溯及既往??
為了要當六七個(以上?不知..)版的版主,
不惜如此解釋組規的話,也足以令人瞠目結舌的了。
確實,現實生活中還有很多有趣的事等著我。
BBS 只是個娛樂。不過,對於某些人,卻是一切。
不過是個版主,有必要這樣嗎?
更何況在國研院、全站到處擔任版主,不但違反組規;
把這些到處兼版主的功夫和時間拿去現實生活創業,早就身價上億了!
您說是嗎?您同意吧!?
問題是,就是有人不會這樣想。
不要搞得違反組規,又違反版規,又被罷免,要道歉又不道歉,
你沒辦法佩服他,別人也沒辦法佩服。
因為,這樣一來,不是在辭職之前道歉,暨沒風度,也失了樣子。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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