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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從這兩篇文章 可以得知 此一總則訂定時間在去年12/21和今年1/15 : 而精華區收文之日期 為後者 亦即2006/1/15 : 因此 想請問群組長 此一規定是否有溯及既往?? 為了要當六七個(以上?不知..)版的版主, 不惜如此解釋組規的話,也足以令人瞠目結舌的了。 確實,現實生活中還有很多有趣的事等著我。 BBS 只是個娛樂。不過,對於某些人,卻是一切。 不過是個版主,有必要這樣嗎? 更何況在國研院、全站到處擔任版主,不但違反組規; 把這些到處兼版主的功夫和時間拿去現實生活創業,早就身價上億了! 您說是嗎?您同意吧!? 問題是,就是有人不會這樣想。 不要搞得違反組規,又違反版規,又被罷免,要道歉又不道歉, 你沒辦法佩服他,別人也沒辦法佩服。 因為,這樣一來,不是在辭職之前道歉,暨沒風度,也失了樣子。 何必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3.202.12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