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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Dog (...)》之銘言: : 現在是想要請教群組長,這件事要怎麼處理。 : 說明白一點:我可以在這裡公布證據嗎? 又或者,如果群組長不願意親自處理或判斷這件事, 可不可以授權,例如說,授權給I 大,我把證據公布在組務版上, 由您來處理呢? 或是,由國研院中的其他小組長,大家一起來看一看證據。 當然,rehtra因為是涉案人,他要迴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3.1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