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 J 大撥時間審理一下吧 !
基本上這已經不是個案,有不少的案子,已經是通案啦。
至少我看起來是不合理,在論證時,
扁版版主也沒辦法用法理說明清楚處置理由,
這許多申訴案子,I 大 連一個都沒有駁回,又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先說 jimmyduh 這件事吧,吉米大自己在板上貼的,選舉過後就辭版主,
或許大家沒注意到也就算啦。可是經多位網友指證後,卻依然留在版主位置上,
經向組務反應後,J大居然是要給他補試閱投票。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討論] 阿扁板主 jimmyduh 該辭職了吧
已於組務板發動針對j板主之試閱投票
當然事後版主間的檯面下的私下運作,網友無從得知,只是這種作法,
讓人不以為然,曾見板上有不少網友盛贊吉米大其為人,但因此事,
以為還有缺憾。
再來 ittt 貼文說其愛台北,單純的只是引起板上兩年前的其所貼的舊有文章作對比,
這也被說成挑撥,遭到刪文。
三:在網路上引文,得先確定文章的正確性,否則就是造謠,
還特別聲明得 (請提出新聞或社論類證據,網路文章不算)
作者 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扁版主場優勢 - 造謠處理原則
網路文章並不一定正確
既然有人提出造謠的檢舉
被檢舉人自當提出其他證據
網路文章就算不正確,也是原作者造謠,關引文的人什麼事呢 ?
再說要證明原作者造謠,也該由檢舉人舉出該原作者造謠的證據,
這怎麼會要引文的人來舉證呢 ?
還有林林總總的案例,也都是不符法理的推証,很不幸的是根本沒有一個案子,
可以獲得正義,
那 ptt 申訴制度的意義何在呢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引述《Junchoon (剝開我,你只會流淚)》之銘言:
: : zmcse可否將你的「申訴」整理出一個完整的來龍去脈及訴求呢?
: 本人在本版多項申訴已過多時,未見申訴結果。
: 還望抽空審理給予答覆。X
※ 編輯: zmcse 來自: 61.230.49.100 (06/01 18:47)
※ 編輯: zmcse 來自: 61.230.49.100 (06/01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