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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sg (msg)》之銘言: : ※ 引述《Fakeiven (墨東月)》之銘言: : : 我也批評過基督信仰,除了火流星之外,我還真的沒被浸過文,這怎解? : : 很早之前我也講很明白的說過『聖經被人為視時空背景、環境背景、人為背景 : : 而修改的可能性很大,就跟論語一樣』,我沒被浸,要不要來告我? : : 你硬是要拿同性戀的文章要求基督教的人承認這論點,你不是在釣魚?我也說 : : 過你的行為不也等於岐視他們,你告訴我基督教接受同性戀的比例有多少,而 : : 現世者無神論者接受的又有多少,那時候你回答了沒有? : : 不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卻作著一樣的事,這不會讓你立場更為穩固。 : 這麼說只要提問題就釣魚摟,這點我個人不太認同,不好意思。 這個邏輯從何而來? : Q對於基督信仰提出問題,是對你提出問題嗎?目前我看的並不是如此。 他是提出問題嗎? 有看文章的就知道不是,他早已有定見,並且沒有對話的誠意 : 再說,罪刑法定主意的原則性,版主並未遵循,這是事實吧! 罪刑法定是刑法,不要妄自類推 : 記人有規則就該依法行政,若Q的發言不當,理當由規則辦理,而非投票表決。 投票表決的不是Q的發言 : 再依「意見」推成「永久水桶」,這樣不好吧。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