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sg (msg)》之銘言:
: ※ 引述《Fakeiven (墨東月)》之銘言:
: : 我也批評過基督信仰,除了火流星之外,我還真的沒被浸過文,這怎解?
: : 很早之前我也講很明白的說過『聖經被人為視時空背景、環境背景、人為背景
: : 而修改的可能性很大,就跟論語一樣』,我沒被浸,要不要來告我?
: : 你硬是要拿同性戀的文章要求基督教的人承認這論點,你不是在釣魚?我也說
: : 過你的行為不也等於岐視他們,你告訴我基督教接受同性戀的比例有多少,而
: : 現世者無神論者接受的又有多少,那時候你回答了沒有?
: : 不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卻作著一樣的事,這不會讓你立場更為穩固。
: 這麼說只要提問題就釣魚摟,這點我個人不太認同,不好意思。
: Q對於基督信仰提出問題,是對你提出問題嗎?目前我看的並不是如此。
: 再說,罪刑法定主意的原則性,版主並未遵循,這是事實吧!
: 記人有規則就該依法行政,若Q的發言不當,理當由規則辦理,而非投票表決。
: 再依「意見」推成「永久水桶」,這樣不好吧。
: 謝謝
如果你可以把所有問題整合成『只要提出問題就等於是釣魚』,那麼
你也太過簡略了,首先,這裡不是法庭,PTT的政務相關雖然是以不
違反國家法律為原則,但你倒是可以提出版主為何需處處遵守法律為
依歸的原則,別跟我說什麼版友間意見那一套,我是不知道你抓了誰
的漏洞上來爭這些事,但我是我。
再者,我已經說過Q9的文章將黑與白劃的很清楚。
認同同性戀=不虔誠
同性戀是罪=等於壓迫他人自由
我前面的文章已經重覆提到『不要將過去的罪拿到現世來講,因為當時
的人大都無知,民智末開的時候,你是要他們多友善而不會對奇特事物
感到恐懼』,而Q9的作法直接埋下各自有問題的炸彈要求基督徒作出選
擇,至此,拿你的法律上來談要作什麼?
版規的訂定甚至於之前組務版都是有提出投票活動讓大家參與,就連新
版成立與否都是,這點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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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動朱唇以徐言 榮舞秋風以悅君
含辭未吐凌波步 看似靜水卻狂潮
玉宇瓊樓天上居 亂世之情無緣覆
寒衣不待四季短 帝位不如玉鏤帶
人間百年飄渺過 恩怨千年洛神賦
僅敬曹植.甄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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