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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引述《emsg (msg)》之銘言: : : 難不成是規範總統領導無方?一言以蔽之,您有更好的解釋嗎? : TVBS是新聞局的下屬嗎? 差點忘了回這篇,不好意思!! 新聞局就稅金而言,他是公僕, 就法令而言,TVBS要聽新聞局, 既然是「法令」,是不是下屬,我們就各自表述吧! 我說是啊。 : : 您是在請教他還是質詢他? : : 刑法很恰當啊,除非您有更好的行政法解釋。 : 那裡恰當? 請把刑法的法益來類比一下 來,我們從頭開始,刑法是保障誰的法益。 你有無更好的行政法解釋,這兩件事我們分開談。 用刑法比上版規,就要說到刑事訴訟法,在我們繼續下去之前, 想請問一下刑事訴訟法在保護誰?不好意思,先確認一下以確定 繼續討論的必要性。 : : 你猜。但主管機關不稱上級機關難不成稱下級機關嗎? : 訴願委員會是新聞局的上級機關? 我想你誤會我的話,向主管機關訴願,這次看清楚嗎? : 拜託,把行政法的上訴程序看一下 可是我才剛訴願完,還要準備「答辯狀」去行政法院,所以你不需「答辯」, 可是我要耶。 : : 他是對的,SO,換你了。 : 那裡對? 討論都這樣下斷言就可以啦? : : 您見笑了,不答辯就處分,那就不是「法」,懂嗎? : 看來法都是你嘴巴講就算數了 是這樣子的,上面才剛回給你,真的不是用說的。 : 那一個法條這麼說? 你的行政法阿,我知道你在考我,我過關了嗎? : : 是啊,難道是不願? : 狗咬我我不咬他就是不敢囉? 這可能是...你的作法和「不敢」結論..., : : 從你的言論來的,不答辯就可以處分來的。 : : 這句話,嗯,可以對您直接下定論了,更可以證明「無版規的事實」。 : : 謝謝你 : 再一個斷言 : : 公然說謊是事實啊,而我發現是您在扣aq的帽子。 : 那一句說謊? .......,不是你公然說謊,我和aq指的是版主, 所以我可能表達不當,可是你卻實在扣aq的帽子阿,這點不用爭吧。 : : 你和版主無異,都是特例。 : : 版規有特例這一條嗎?請舉證。 : 請自己爬文 老兄,當有一天你被別人「特例」時,再問問良心吧! : : 你吃飯別人要不要吃飯,或別人吃飯不給你吃飯,這才是真平等嗎? : 你在講什麼? 在講「你的真平等論」啊!你現在知道我看到你「真平等」的說明後 的感覺了。 謝謝你的參與。 : : 「這個邏輯從那理來得?」留給你自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1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