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sg (msg)》之銘言:
: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調察起訴審判就不主觀?
: 這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我們在不同方向,可能會有不同看法。
: 但總有個程序檢視吧。
什麼程序? 跟我們討論的有什麼關係?
: : 你可以不認同,
: : 但為什麼別人要認同你的不認同?
: 沒有啊,只是發表言論爭取認同,但每個人的「自由」我都尊重,
: 我不也是尊重你才回你的文嗎?
: :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 你也沒回答我的問題,不是嗎?
為什麼我要回答你的問題?
是誰說在網路上po文是基本人權? 是你,所以你應該解釋你的邏輯
至於我,我認為「基本人權」是個大哉問,我不了解,所以我不會隨便的提起
: : 什麼時候在網路上po文是基本人權?
: 喔,那...「說話」不是人權,這樣可以了吧!
網路po文等同於說話?
即使是說話,在上課的時候喧嘩是基本人權?
: : 問問題不是回答
: 因為我在等您的答覆。
基本上,有主張的是你
所以我不需要回答你的問題
: : 當然有差別,這也是刑法之所以是刑法的原因
: 不也是相當於一部刑法嗎?不認同,我尊重,若認同,就該主持正義。
你的道理在那裡?
如果你說,在網路上po文章的權力和刑法保障的法益有關
那你應該先論證,刑法的目的在那裡,有什麼特色
為什麼這和刑法有關
而不是「不認同,我尊重,若認同,就該主持正義」
你這樣的意思等同說,我覺得和刑法有關
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
所以看你認不認同。
那我可以跟你說,
1. 我不認同。
2.如果你對自己的認同卻沒有辦法解釋,真不知道你怎麼那麼確定自己是對的
: : 既然和刑法無關,你的問題根本不需要回答
: 有關有關,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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