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qwertqaz (...)》之銘言:
: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因為跟你的宿怨? 這又是你合理化自己行為的說法
: : 我認為那是因為你已經顯示出你的動機是蓄意的
: 抱歉
: 請依規定行政而不是隨自己心中好惡
規定就是你沒有警告期,不是嗎?
: : 憲法說「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是身體不好的人不用當兵
: : 你要說憲法說謊嗎?
: : 有原則,也可以有例外
: 你的比喻不對
: 身體不好是客觀的差異
: 而板主對我的差別處分是基於他自己主觀的內心因素
身體不好是客觀的差異? 精神病的判斷是客觀嗎?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絕對客觀的
包括法官在判案難道就不主觀?
一個人要完全客觀是不可能的,帶有主觀也不是什麼原罪
: 而且這位板主跟網友ESGIBT這麼回覆時
: 對方就是在談我的處分
對不起,我一直找不到這一篇
為了避免你是斷章取義,請說是那一篇
: 對方就是在質疑他對我的處分不公正
: 為什麼他還跟對方說
: 「基本上"不管是誰",
: 第一條版規違反三次都是永久水桶。」
: : 不是,因為他並不是說
: : 因為你裝得很誠懇,所以你的問題都不重要...
: : 而是說,因為你的誠懇是裝出來的,對於有些願意花時間打字回覆
: : 你的版友,可以考慮一下值不值得
: 你的意思是
: 原來基督板可以就一個網友的人身來發文作攻擊就是了
呵,steelfinger「並沒有」對你做人身攻擊
你要一直繞著自己打轉我也沒辦法
這只再次證明,你沒有對話的價值
: 那請在板上說清楚
: 以後有網友同樣發文攻擊他人的人身時
: 請板主不要處分
: 謝謝
: : 我認為
: : 第一、你的確不誠懇
: : 第二、因為你的不誠懇、早有定見,對於自己不利的論點總是忽略
: : 的確沒有對話的價值
: 你應該沒有看過那篇文章吧
: : 所以,這並不是人身攻擊
: : 「對事不對人」並不是你的護身符
: : 很多時候,人就是事的一部份,並不是批評人就叫做人身攻擊
: : 反而你把steelfinger對你的批評扣帽子成人身攻擊
: : 卻沒有回應「你是不是真的不成懇」
: : 這樣質疑動機不回答批評本身的態度
: : 才叫做人身攻擊
: : 這是我第三次和你講這些話,會有第四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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