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引述《aqwertqaz (...)》之銘言:
: : 抱歉
: : 請依規定行政而不是隨自己心中好惡
: 規定就是你沒有警告期,不是嗎?
一
重貼他上任時的公告來談
基於既往不究的原則,所以qwertqaz不會因為過去的劣行被禁言
但會列入觀察名單中
如果qwertqaz所發表的文章,仍舊跟過去一樣蓄意製造爭端
那將略過刪文這個步驟,直接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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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說的是略過刪文的步驟而不是略過警告期
而且他說的是水桶而不是永久水桶
我們的法律難道能在沒有明白規定違反一個法要判死刑
就判對方死刑嗎
二
拿我們法律的規定來談吧
特別規定的立法不是針對個人的
沒有說一個人做了什麼事之後
為了對付他
臨時特別立一個法只為了針對他一個人
然後名之為例外立法的
例外立法都是"事先"定好規定
對於什麼情況會有特別的處理做出規定
是"針對事不是針對人"的
: : 你的比喻不對
: : 身體不好是客觀的差異
: : 而板主對我的差別處分是基於他自己主觀的內心因素
: 身體不好是客觀的差異? 精神病的判斷是客觀嗎?
醫學上有他客觀的一套標準來判斷
但板主對我的差別待遇
完全基於他自己主觀的內心因素
我再說一次
特別規定的立法是"針對事不是針對人"的
能理解嗎
: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絕對客觀的
: 包括法官在判案難道就不主觀?
: 一個人要完全客觀是不可能的,帶有主觀也不是什麼原罪
: : 而且這位板主跟網友ESGIBT這麼回覆時
: : 對方就是在談我的處分
: 對不起,我一直找不到這一篇
: 為了避免你是斷章取義,請說是那一篇
: : 對方就是在質疑他對我的處分不公正
: : 為什麼他還跟對方說
: : 「基本上"不管是誰",
: : 第一條版規違反三次都是永久水桶。」
: : 你的意思是
: : 原來基督板可以就一個網友的人身來發文作攻擊就是了
: 呵,steelfinger「並沒有」對你做人身攻擊
: 你要一直繞著自己打轉我也沒辦法
: 這只再次證明,你沒有對話的價值
: : 那請在板上說清楚
: : 以後有網友同樣發文攻擊他人的人身時
: : 請板主不要處分
: : 謝謝
: : 你應該沒有看過那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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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wertqaz 來自: 220.130.73.177 (06/29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