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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ze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之銘言: : : 當初群組長Junchoon罔顧本人檢舉,強行通過steelfinger試閱板主一職 : 照試閱規定來說 : 本來就該予以通過 : 不通過才是違法亂紀... 請回顧#4985 群組長說 改成新的試閱模式後,改成由板主以投票系統投票,選項無法重新投票 屬於不記名投票,所以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留言表達意見,以選項得票數計算即可 所以我不以留言與否作為票數是否有效的判定標準 但是之前更改試閱規定時,沒有將這個部份做說明 是群組長的疏忽,但不影響Catholic板及Christianity板主的試閱結果 我將會檢討試閱規定並做適當修改。 他承認疏忽 然後呢? 檢討在哪裡?適當的修改又在哪裡? : 比如立法院提出法案,三讀通過 : 總統就算再不同意該法案,也必須頒布執行,不頒佈就要依法提出覆議 : 總統不能依自己的判斷,既不頒佈又不覆議,就把法案給吞了 : : 而steelfinger於7/24通過試閱之後。放膽作惡,為所欲為 : : 任意剝奪使用者權利,竟不加以任何說明及公告 : 若真有此事,則我認為Junchoon應該把他拔掉 已經很明顯了 steelfinger承認之後,又砍掉自己文章,開始想理由了 : 然而這件事與試閱過不過無關 : 蓋舉行試閱投票之時,自僅能按當時可見之事實做判斷 : 不可能預見其試閱通過後之作為 : 因此試閱通過是合理的 : 若因板主試閱通過後"可能"放膽作惡,為所欲為 : 而不予通過 : 這跟懷疑某人"可能"去當小偷 : 就先把他關起來有何不同? 你舉例不當 因為那次投票根本廢票太多,是鑽組規的漏洞 : : 而這是群組長Junchoon罔顧本人之檢舉所造成的 : : 故此,本人嚴正要求群組長為此向本人致歉 : : 並處分steelfinger,除去其板主職位 : : 以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4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