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ze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之銘言:
: : 當初群組長Junchoon罔顧本人檢舉,強行通過steelfinger試閱板主一職
: 照試閱規定來說
: 本來就該予以通過
: 不通過才是違法亂紀...
請回顧#4985
群組長說
改成新的試閱模式後,改成由板主以投票系統投票,選項無法重新投票
屬於不記名投票,所以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留言表達意見,以選項得票數計算即可
所以我不以留言與否作為票數是否有效的判定標準
但是之前更改試閱規定時,沒有將這個部份做說明
是群組長的疏忽,但不影響Catholic板及Christianity板主的試閱結果
我將會檢討試閱規定並做適當修改。
他承認疏忽
然後呢?
檢討在哪裡?適當的修改又在哪裡?
: 比如立法院提出法案,三讀通過
: 總統就算再不同意該法案,也必須頒布執行,不頒佈就要依法提出覆議
: 總統不能依自己的判斷,既不頒佈又不覆議,就把法案給吞了
: : 而steelfinger於7/24通過試閱之後。放膽作惡,為所欲為
: : 任意剝奪使用者權利,竟不加以任何說明及公告
: 若真有此事,則我認為Junchoon應該把他拔掉
已經很明顯了
steelfinger承認之後,又砍掉自己文章,開始想理由了
: 然而這件事與試閱過不過無關
: 蓋舉行試閱投票之時,自僅能按當時可見之事實做判斷
: 不可能預見其試閱通過後之作為
: 因此試閱通過是合理的
: 若因板主試閱通過後"可能"放膽作惡,為所欲為
: 而不予通過
: 這跟懷疑某人"可能"去當小偷
: 就先把他關起來有何不同?
你舉例不當
因為那次投票根本廢票太多,是鑽組規的漏洞
: : 而這是群組長Junchoon罔顧本人之檢舉所造成的
: : 故此,本人嚴正要求群組長為此向本人致歉
: : 並處分steelfinger,除去其板主職位
: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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