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只有第一篇喔!
: 其他兩篇都是在明定板規後設的。
不知道什麼叫做「明定版規」。
胡扯版規、濫用「小組長」權限,刪除所有質疑的文章;
原來「小組長」就是這樣幹的。
之前私下串連亂搞、出借 id ,還鬧版的事情還沒處理。
現在又開始搞這些無恥的舉動。
你夠了沒?你要不要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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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nyDog:轉錄至看板 BookService 09/05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