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ajestic ( )》之銘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根據 : : 我在此宣布zmcsc的連署無效,有異議的人請到AboutBoards板找群組組長申訴 : : ^^^^^^^^^ : 請 zmcse 說明您爭取使用者支持時的拉票動作為何 1. 將 PoliticLaw 連署文轉貼至 KMT 2. 在政黑發了ㄧ文, Iamaidiot 認為是拉票文, 我個人在連署時,認為連署的感覺,可以在政黑板發洩因此在政黑發了ㄧ文, 說實話的,個人不認為是拉票。 以上兩文轉在上頭,請查收。 : 請 Iamaidiot 說明您判決連署無效的依據何在 : 請兩位至 Aboutboards板說明 : : 我有異議: : : 簡單的說就是,宣布連署無效所持的的法律依據何在 ? : : 沒有法律依據的判決,自應該強力扯銷判決效力。 : : 至於是不是超過 40 人呢 ? 還不在此次申訴範圍。 : : 因為連署是有時間限制,因異議所提出的時間限制,則應該給予補償。 : : 群組長自應當要求小組長,在板上兩造對不同觀點做出辯論才是。 : : 而不是說尚未超過 40 人。 : : 就算超過 40 人,因為有此一判決也是無效的對不對呢 ? : : 因為小組長的宣告連署無效,自然有心想繼續連署的人就停止啦。 : : 這點得在判決後確定,對小組長所做的不當處分做出補償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14.115 ※ 編輯: zmcse 來自: 59.121.114.115 (05/21 12:41) ※ 編輯: zmcse 來自: 59.121.114.115 (05/21 12:42) zmcse:轉錄至看板 PttLaw 05/21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