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站方固然有其關於劣文的規範,但政治小組也在該規範公佈後提出自己的補充條款
詳見PoliticTemp板#13lP7Z71 [公告] 劣文規範
在PoliticTemp板那篇公告定案之前,敝組的板主們已經就劣文問題詳細討論過了
從PoliticTemp板那篇公告及其前後的相關討論可得知:
劣文與刪文,警告及水桶都同樣被小組長認定為板主管理看板的工具
但小組長認為劣文不像前三者般那樣被用來當成處份違規板友的手段
而是被拿來當成終結某些情形的殺手鐧(過於離題且失序的討論,失控的使用者...)
在政治小組,除了少數幾個個案,劣文宣告通常只是短期性針對一個人或一個現象
而違反該原則的劣文宣告,亦在經申訴後被裁定請板主撤銷或重新修正
2.在這事件裡,板主halulu遵守小組的規範發公告,newline自己踩線回應不得回應的文章
這是事實,也是我裁決不須糾正halulu的依據所在
至於newline的申訴依據...
a.一般來說文章是否符合看板規範雖為發言者自由心證
但以目前的情形來說,仍然是由板主來認定,頂多由直屬上級加以糾正
b.既然newline愛提站規
請問目前最新版的站規裡是否明文規定板主必須將禁止回應的文章鎖文或砍光光???
如果有,我願為自己的誤判致歉並通告組內的看板板主群,要求他們照章行事
c.我認為對一個良好的使用者而言,在發言前把這幾天漏掉的文章快速瀏覽一下是應該的
何況是看板管理者的文章!!!更別說僅僅是28小時前的公告!!!
既然板主在要求使用者停止回應已失序的討論時有遵照小組的規範行事
我當然會認為違反板主公告的使用者自己必須負百分百的責任
d.newline想用來翻案的最大依據在於okcool站長那句必須在板規公告
而爭議點在於雖然政治小組內的各板未在板規裡加上所謂相關規定
但劣文條款卻是政治小組裡為數不多的成文條款之一
因此我認為明文公告這個條件早已獲得滿足
身為參與政治小組各板討論超過兩年以上使用者更數次到小組組務板申訴的newline
不該遺忘或刻意忽略這個適用於本小組各板的太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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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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