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1. 申訴人 ID: MRZ
: 2. 申訴學術研究所: 科學學術研究所小組長Jasy
: 3. 事實及原因
: 事實為小組長Jasy所作之判決內容,見下:
: ※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 【裁判字號】 09,申訴,0504-1
: : 【裁判日期】 2009/05/04
: : 【裁判全文】
: : 國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組務判決
: : 2009年申訴第0423-1號
: : 申 訴 人 rocknieh
: : 原處分機關 Military板
: : 代 表 人 MRZ(板主)
: : 申訴人因發文違反Military板板規,不服Military板MRZ劣文退回處分,提起申訴案。
: : 本組判決如下:
: : 主 文
: : 原處分劣文撤銷。
: : 理 由
: : MRZ板主自由心證之理由,不符合一般經驗法則。盧安達大屠殺既然被聯合國認定
: : 是內戰,明顯是軍事行動,和一般政治問題不同。另外,軍費支出是否為軍事議題尚有
: : 討論空間。故申訴有理由,劣文處分應予撤銷。
: : 綜上論結,本件申訴為有理由,爰依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國
: : 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申訴條例第 4 條、Milltary板板規等,判決如主文。
: 4. 申訴內容: (請說明申訴理由及聲明)
: 理由如下:
: 1, 內戰如果可以視為軍事行動,但難道這不是政治行為?而且與國際戰爭相比之下,
: 內戰中的政治成分要來得更高.
雖可理解此說法, 不過這無法論述成內戰不是「戰爭」. 本人持不同觀點自屬合理.
: 2, 若內戰可以當作軍事議題討論並放在軍事版上討論之,則改天有人若在軍事版上
: 借題發揮成討論"若台灣發生內戰會有如何情況"之類的政治化議題時,本版的版主
: 該如何處理?豈不被強加腳鐐?
此類討論非歷史事實, 和本案判決基礎不同. 我認為板主可用板規處罰.
: 3, 聯合國乃一政治機構,既然是政治機構所認定之事,能否因此算成"軍事定義"?
某些國家三軍統帥為總統或國家元首, 總統或國家元首為政治機構並無疑義,
那是否該認定該國國軍為政治機構, 貴板板主應一律禁止討論? 豈不怪哉?
再者, 很多戰爭史料都來自政治機構或組織之提供, 是否一律不得採用?
這類說法顯然不合理且有過度擴充解釋之嫌.
: 4, 軍事版為對外連線版,且討論主題為科學學術研究所中最容易受到政治情緒影響
: 的討論版,也是該研究所中各版中每月文章篇數最多的版面之一,因此敝人不得不以
: 鐵腕手段來防微杜漸,以求維持應有之和平討論氣氛,但小組長Jasy顯然並不明白這
: 樣子的問題,而做出這種毫無道理的干預,如此應屬於小組長過分干預版主的自治權
: 的行為.
使用者前來組務板申訴, 組長當然可依規定自由心證判決, 非屬過度干涉行為.
另外, 劣文對使用者可能影響其他看板發文權利, 處罰不輕, 應以從嚴認定為原則.
故本人主張應維持原判.
亦請群組長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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