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我有權干涉的是申訴「個案」不是通案
: 司法權性質就是這樣 稱為不告不理
: 而司法權本身當然可更正板主之行政處分 制衡行政權 否則形同虛設
: 另外我似乎有權定組規規範看板討論方向範圍
: 不過我從來無意如此也不願如此做 這並非本人的管理範圍
小組長閣下,您這段話實在有邏輯上的問題,既然"這並非您的管理範圍",但您怎麼會
"有權定組規規範看板討論方向範圍"?很顯然的,您沒有,但企圖營造一種氛圍就是您
有這樣子的權限,實際上您根本沒有這樣子的權限.
好,就算您有這樣子的權限,現在小組內可沒有這樣子的組規,那麼按照你在這一段所
說的"個案"原則,難道您要事後立法再追述"事前"的案件嗎?那麼做為申訴人的在下
就更有理由來質疑您的判決公正性,並要求群組長處理了.
此外不告不理這一項,也就是說因為有人來告我,所以我一定要被告,然後也一定非要
輸不可嘍?當然您也不是每一次都判我輸,而且既然您是以"個案"的角度來處理之,那
我們就徹徹底底的討論這一次的"個案"吧!
既然是討論"個案",是我擴大戰場,宣稱要罷免您的嗎?不,我從沒說過,但您卻認為我
有這樣的意思.那麼是誰在擴大戰場跟糾纏不清呢?很明顯的是您而不是我.
而且既然是討論"個案",那麼問題爭議點應該是放在:
我是不是能夠接受您干涉版主自治權,直接採用政治機構的說法來認定軍事討論之範圍?
顯然您認為是,但我認為您這樣做會嚴重日後的版務運作情形,所以只是希望您撤銷您
的判決而已.好啦,您不是說"不告不理"的嗎?為什麼版友來告我,你有理會,我來告你,
你不僅不理,還要我轉群組版了呢?您這樣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況且目前您在擴大戰場之後,增加討論之後,所討論的東西,全都是本小組內的事務,現
在卻通通要攤在全群組的面前,您有必要把群組版便成科學學術研究所的組務版嗎?您
雖然沒有必要這樣做,但您現在卻是在這樣做,我倒想要請教一下:
尊敬的小組長Jasy閣下,您不覺得您實在是做了很多多餘的事情了嗎?
: 法官應秉持的是無罪推定原則
: 並非預防大於治療 預防大於治療應該在醫院奉行
: 您完全誤解了
法官秉持的是無罪推定原則,但您是法官嗎?法官可是一門需要證書的專業,您有證書嗎?
既然您並不是法官,卻要扮演法官,那麼我扮演醫生的方式來進行執法,有何不對?反正您
沒有法官的證書,我也沒有醫生的執照,那您以自居法官的行動來干涉我的預防措施,這
您就直接承認,不要拐彎抹角了.既然您要如此嚴重地干涉版務,那我轉而請求您身兼所
有小組內看版的版主,請問又有哪裡不妥?
如果說您沒有這項權限,您這樣做當然會被我質疑,而我請求收回的理由自然光明正大.
如果說您有這項權限,但您並沒有事先設下組規,也沒有親臨第一線執行版務,而是交由
各版主自行其是,那我一樣能夠提出質疑,因為您這樣做根本是隨意干涉,胡亂指導.
總而言之,在下也請求群組長能明鑑:
我只是提出一個很卑微的要求,希望小組長能夠收回他錯誤的判決而已,但他既然死不
認錯,還要無限制的擴大議題跟解釋,甚至說我想要罷免他.可是,群組長,我只是想要
他收回錯誤的判決而已啊!當然也許群組長並不同意我的看法,但小組長Jasy今天所講
的話可要看清楚了,他並沒有真的想要確立什麼公正的判決,而只是想要找一個藉口來
強化小組長對各版的版務直接控制權罷了.
如果Jasy小組長沒有這樣想,一個版主前來此地對他進行申訴,所要求的也不過是很小
很卑微的一個請求,他為什麼要緊張到以為我要來發動罷免他的想法呢?
: 判決既然無誤 本人不可能收回
: 另外 本人只是聲明罷免是你的權利
: 既然你前文認為本人判決往後也可能不公 不是更應該「預防大於治療」?
: 這全是陳述事實非誣衊
: 本人認為已不需補充 到此不再回應
: 綜上所述答辯, 煩請群組長裁決.
在下從來沒有聲明要罷免您,為什麼您老是把"我要罷免您"掛在嘴上呢?放心,我絕對
沒有意思要罷免您,而且就算我有這樣子的權利,我也不會拿來濫用.只是您開口閉口
都在提同一件事,實在讓人不得不聯想到您到底為什麼會對"罷免"如此敏感而已.
總之,綜合以上的說法,群組長,我的申訴要求很簡單:
小組長Jasy的判決是錯的,我希望他能夠收回.
請群組長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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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籌組鄉民黨...
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到http://gps.wolflord.com/再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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