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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 引述《ilyvonne ()》之銘言: : : 所以 : : 把話吞回去 =要求他日後別再說這類沒法查證或查證為偽的話≠挑釁 : : 請問xxx知道有哪20個ROC嗎?=挑釁=針對板友個人叫罵=私人恩怨 : ^^^^^^^^^^^^^^^^^^^^^^^^ : 沒人規定你不可以說這句話,但可惜的是 就連你自己的舉證裡面 : 都找不到你有說這句話的紀錄。 : 我當時使用的措詞是不太對的,把話吞回去這句話確實不該出現在發言裡, ^^^^^^^^^^^^^^^^^^^^^^^^^^^^^^ 對於曾身為fenor以使用者身份回嗆的受害者 本人有PoliticLaw板主判決以為佐證說明 fenor會因板主身份而能本身回避掉被板規約束的情事 詳情請見#19mSQWDU (PoliticLaw)判決 對於fenor這種累犯於不懂自我約束於言詞上 還刻意游走板主與使用者界線 本人希望板主能多方考慮 對於fenor這種不懂自持愛耍嘴皮的管板風格有所處置 否則端看所有政治板 就屬kmt的板主群與使用者間的衝突最強烈 其中fenor為最 希望板主能將我所列的判決 做為一種參考 畢竟fenor已被PoliticLaw板主 以正式判決告知要改進 但卻又故意再犯 實在讓使用者對其執行權力的公正與客觀 大打一個大問號 也讓使用者無所適從 望請參考之 : 我為造成你的理解錯誤向你道歉。同時也在這邊明確告訴你 : 這句話是不能使用的,而後面那句話則是可以使用的, : 不過,如果你還是想要像這次這樣連續不斷的騷擾的話, : 那我們一樣會依照板規處罰你。 : : 是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77.1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