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依照MRZ板主的判決文列舉的理由,並非質疑其為"小說",
: : 事後添補理由,頗有"先刪文再找理由"之感,且目前板規也沒有規範引述書籍類別。
: : 此"書籍"整體是小說,但是單篇文章確實是試圖引述"歷史",
: : 且historia板有大量的"小說"(歷史小說)討論,均未被判決違反板規。
: : MRZ於事後卻以此為補充理由,板主很明顯地使用雙重標準。
: 本版主並非雙重標準,理由有三:
: 1, 已經言明內容來自小說,而且是"歷史小說".
: 但"恐懼之邦"並非"歷史小說",而是"驚悚科幻小說".
在過去的板規與判例從未說明"小說中引用的歷史敘述"是否依照被允許,
會其被板主區分之類別"歷史小說"/"驚悚科幻小說"而有差別。
況且此文引述之"美國二戰前之以科學名義進行的種族主義活動"與
"蘇聯的假科學危害農業"確實有其史實。
: 2, 這些討論內容主要為:
: a, 詢問或討論內容是否合乎歷史?
: b, 推薦或介紹該"歷史小說"
: c, 請求介紹"歷史小說"
: 3, 以上文章並非抄錄其中一段,然後當成完全真人真事的企圖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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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轉錄某段文字,然後加上"詢問此文的歷史敘述是否屬實",
這總該沒這個問題了吧?
: 完全當成"史實"的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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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當可查證細節的敘述有多少程度符合史實,本來就可以讓板友檢驗,
這種引述一律禁止,反而喪失了檢驗的機會。
: 您的文章並不合乎上述這三項的任何一項.
板規無此項目,你事後才補上來,當然可以把你自己要定罪的東西入罪了。
: : 板規也沒有這一條,是你自己現在才增訂的"往例",故此也屬於"無板規依據刪文"。
: 版規不可能巨細靡遺,而且歷代版規爭議皆在組務版上可以參考,你卻要到處轉貼轉寄,
我轉寄給其他兩位板主請求解決,申訴文轉貼也只限於歷史群組(原主管機構)與其上層
(因為你要迴避)。這樣有很過分嗎?
"版規不可能巨細靡遺"不代表"沒有板規依據可以任意刪文"。
如果你在板規上附加"全權委任法"將此現象加以法制化,我還不敢這樣質疑你。
: 而且之前我誤以為你有違反版規,當時你可是直接先寄信來問的.
是的,我承認我這次處理沒有以前周詳,如果誤讓你以為我"鬧板",我像你道歉。
(讓板眾與站方評評理,我這算是鬧版嗎?)
我個人與MRZ板主發生的誤判糾紛越累積越多,以及最近增設的板規執行面越來越多爭議
,導致我沒有以前對MRZ板主那麼信任且有耐心,的確造成本人此次申訴更不採取私密
和解的辦法,確實是我失去了耐心。
有次你認為我推文超過四行(那次你把Warfare板當成historia板),
我當時應該也是推文回應說你搞錯了,當時你也沒說我鬧板。
: 所以你怎麼看都是在蓄意鬧版.
請站方與各位板友評評理,我只是要求板規依據,怎麼會"怎麼看都是在蓄意鬧版"。
一直增加原來沒有的刪文理由以外,我又多了一條罪名了..
原來罪名也會越判越多,可怕...
早知道MRZ大大脾氣是如此,以後板規直接說明
"為了維持板面秩序,若有錯誤判決,請先來信溝通,以後再發文"。
這種板規定了也是很合理。
反而是你爭議事發以後再跳出來找理由,頗讓人懷疑是因人因案找新理由入人於罪。
: 另外,就算我會刪文,我也會留檔備案.
這倒是MRZ板主作的不錯之處,與以鼓勵。
在發生爭論期間,板上雙方都禁言,也是公正之舉,值得肯定。
MRZ板主無償擔任板主,的確該予以嘉勉;
治板理念較嚴格,若有板規事實依據,我也不會反應太激烈。
但是從這討論串來看,MRZ板主明顯沒有板規依據刪除兩篇文再先,
事後找不到板規依據,又增加很多自己增訂的說法,來迴護其判決。
我個人認為,這種處理方式很難服人,請站方明察,板友們也會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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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h, hanevel, v'chinor!
A-irah shahar!
琴瑟啊,覺醒吧!
吾將喚醒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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