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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依照MRZ板主的判決文列舉的理由,並非質疑其為"小說", : : 事後添補理由,頗有"先刪文再找理由"之感,且目前板規也沒有規範引述書籍類別。 : : 此"書籍"整體是小說,但是單篇文章確實是試圖引述"歷史", : : 且historia板有大量的"小說"(歷史小說)討論,均未被判決違反板規。 : : MRZ於事後卻以此為補充理由,板主很明顯地使用雙重標準。 : 本版主並非雙重標準,理由有三: : 1, 已經言明內容來自小說,而且是"歷史小說". : 但"恐懼之邦"並非"歷史小說",而是"驚悚科幻小說". 在過去的板規與判例從未說明"小說中引用的歷史敘述"是否依照被允許, 會其被板主區分之類別"歷史小說"/"驚悚科幻小說"而有差別。 況且此文引述之"美國二戰前之以科學名義進行的種族主義活動"與 "蘇聯的假科學危害農業"確實有其史實。 : 2, 這些討論內容主要為: : a, 詢問或討論內容是否合乎歷史? : b, 推薦或介紹該"歷史小說" : c, 請求介紹"歷史小說" : 3, 以上文章並非抄錄其中一段,然後當成完全真人真事的企圖魚目混珠, ^^^^^^^^^^^^^^^^^^^^^^^^^^^^^ 如果我轉錄某段文字,然後加上"詢問此文的歷史敘述是否屬實", 這總該沒這個問題了吧? : 完全當成"史實"的詭辯 ^^^^^^^^^^^^^^^^^^^^^^ 有相當可查證細節的敘述有多少程度符合史實,本來就可以讓板友檢驗, 這種引述一律禁止,反而喪失了檢驗的機會。 : 您的文章並不合乎上述這三項的任何一項. 板規無此項目,你事後才補上來,當然可以把你自己要定罪的東西入罪了。 : : 板規也沒有這一條,是你自己現在才增訂的"往例",故此也屬於"無板規依據刪文"。 : 版規不可能巨細靡遺,而且歷代版規爭議皆在組務版上可以參考,你卻要到處轉貼轉寄, 我轉寄給其他兩位板主請求解決,申訴文轉貼也只限於歷史群組(原主管機構)與其上層 (因為你要迴避)。這樣有很過分嗎? "版規不可能巨細靡遺"不代表"沒有板規依據可以任意刪文"。 如果你在板規上附加"全權委任法"將此現象加以法制化,我還不敢這樣質疑你。 : 而且之前我誤以為你有違反版規,當時你可是直接先寄信來問的. 是的,我承認我這次處理沒有以前周詳,如果誤讓你以為我"鬧板",我像你道歉。 (讓板眾與站方評評理,我這算是鬧版嗎?) 我個人與MRZ板主發生的誤判糾紛越累積越多,以及最近增設的板規執行面越來越多爭議 ,導致我沒有以前對MRZ板主那麼信任且有耐心,的確造成本人此次申訴更不採取私密 和解的辦法,確實是我失去了耐心。 有次你認為我推文超過四行(那次你把Warfare板當成historia板), 我當時應該也是推文回應說你搞錯了,當時你也沒說我鬧板。 : 所以你怎麼看都是在蓄意鬧版. 請站方與各位板友評評理,我只是要求板規依據,怎麼會"怎麼看都是在蓄意鬧版"。 一直增加原來沒有的刪文理由以外,我又多了一條罪名了.. 原來罪名也會越判越多,可怕... 早知道MRZ大大脾氣是如此,以後板規直接說明 "為了維持板面秩序,若有錯誤判決,請先來信溝通,以後再發文"。 這種板規定了也是很合理。 反而是你爭議事發以後再跳出來找理由,頗讓人懷疑是因人因案找新理由入人於罪。 : 另外,就算我會刪文,我也會留檔備案. 這倒是MRZ板主作的不錯之處,與以鼓勵。 在發生爭論期間,板上雙方都禁言,也是公正之舉,值得肯定。 MRZ板主無償擔任板主,的確該予以嘉勉; 治板理念較嚴格,若有板規事實依據,我也不會反應太激烈。 但是從這討論串來看,MRZ板主明顯沒有板規依據刪除兩篇文再先, 事後找不到板規依據,又增加很多自己增訂的說法,來迴護其判決。 我個人認為,這種處理方式很難服人,請站方明察,板友們也會有公評。 -- -- Urah, hanevel, v'chinor! A-irah shahar! 琴瑟啊,覺醒吧! 吾將喚醒清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64.84 ※ 編輯: Geigemachen 來自: 118.168.164.84 (04/17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