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長 鈞鑒:
依據板務站長okcool於SYSOP版#1CLXxDNX,以「Ptt申訴制度變更」為名所發出的公告
中表示,下列這三種狀況僅限於申訴到小組長層級: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2. 制定板規權
3. 看板隱板權
下列五種狀況才能夠向群組長層級申訴:
1. 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而佛學板板主執行該版版規,應屬於「看板文章管理權」,故職認為依據「Ptt申訴制
度變更」所規定辦理,此申訴應不予受理,請鑒察。
人文宗教小組長 Trunicht
※ 引述《Majestic (PTT超難登入)》之銘言:
: ※ 引述《makiew (出來乍到)》之銘言:
: : 一、申訴人:makiew
: : 二、申訴對象:佛學板板主flamerecca
: : 三、主張:解除水桶處分。
: : 四、申訴原由: 本人向flamerecca版主檢舉,他沒有證據說板友文章
: : 是偏見的文章,已經違法了佛板「不得有偏見」的板規。f版友表
: : 示「因同為本人 處置上有避嫌規定 故不受理」,然而經查版規,
: : 並無此項規定,因此本人持續向f板主檢舉,(#1CnD_Yn6)此時f板主
: : 以「挑釁板主」為由,將本人浸水桶十週。(#1CnEue8y)
: : 五、申訴依據:
: : 1.佛學板板規並無此項避嫌歸定。
: : 2.依人文宗教組務板小組長sitos的裁示,(#1CnHzyeQ),板主收到
: : 檢舉自身的檢舉信,可交由其他板主處理,因此向板主檢舉其自
: : 身,並不違程序。
: : 3.本人寄信給flamerecca的檢舉信,f板主也的確交由另一板主處理。
: : 可見向板主本人檢舉並無「挑釁」之意。
: : 4.檢舉板主是使用者的權利,就算程序不對也只是無效,
: : 為何會構成「挑釁」,本人以為與Ptt站規不符,請群組長裁示。
: : 5.倘若有避嫌規定,則本人「挑釁」f板主也應由另一板主來判決,
: : 因此f板主的水桶判決不符程序,也是無效的。
: : 六、因此,請群組長撤銷flamerecca將本人水桶之判決。
: : 七、本案已上訴過人文宗教研究院組務板(#1CnacBct),因不服判決
: : 上訴至群組組務板。
: 小組方面裁示人為另一位小組長,請Trunicht說明維持板主原判決之理由,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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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經
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爾名見聖。爾國臨格。爾旨承行於地,如於天焉。我等望爾,
今日與我,我日用糧。爾免我債,如我亦免我債者。又不許我陷於誘惑。及救我於凶惡。
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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