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olfLord:論壇是我的,商號是他的,你們攻擊的是論壇,請注意這點 04/28 22:46
→ arjuna:所以你的論壇跟他無關可是用他的商號上面還有他的專區? 04/28 22:47
推 WolfLord:他是論壇的使用者,跟你是PTT的使用者意思是一樣的 04/28 22:48
→ WolfLord:我不否認論壇原本是為了寫作而設的,而出版由吉皮斯工作 04/28 22:49
→ WolfLord:室出版。但是事實上吉皮斯論壇現機流量已經一個月超過4G 04/28 22:50
→ WolfLord:吉皮斯工作室原本的寫作區也就原來的兩塊看板。因此論壇 04/28 22:52
→ WolfLord:而言,MRZ也是一個使用者,就跟PTT之於PTT。 04/28 22:53
所以說你用他的商號架論壇,招攬使用者.
現在他出包了,想跟他撇清關係,接收使用者群為己用牟利,是這樣嗎?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2:55)
推 WolfLord:應該說我借他一塊區域,然後我們自己發展了社群。 04/28 22:57
這樣論壇名稱還是說不通阿
應該是WolfLord論壇上面有個吉皮思區,不會是論壇名字就叫做吉皮思工作室
你要不要再想想看?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2:59)
→ WolfLord:你要繼續塗泥巴沒關係,但是這就越表達的惡意。而我已經 04/28 22:58
→ WolfLord:明確告訴你,GPS Studio跟GPS Forum有齊發展關係,但非 04/28 22:59
→ WolfLord:相同的行為人 04/28 23:00
→ arjuna:所以到底是有關還是無關? 04/28 23:00
推 WolfLord:基本上論壇的所有權問題只有我跟老普之間的問題,工作室 04/28 23:03
→ WolfLord:登記人的問題是MRZ跟老普的問題。而事實上工作室早就處於 04/28 23:04
→ WolfLord:歇業狀態,所以也根本沒有借他的名義的問題。 04/28 23:05
你這樣我還是搞不太懂
1.吉皮思工作室(論壇)所有人為WolfLord(WolfLord宣稱)
2.吉皮思工作室(商號)負責人為MRZ(透過工商登記查詢得知)
3.吉皮思工作室(論壇)跟MRZ無關(WolfLord宣稱)
假設以上三者皆為真,那我覺得WolfLord假冒MRZ的工作室的名義架設論壇,
不然就是吉皮思工作室利用人頭來登記,兩種行為都不是很好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16)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20)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23)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25)
→ WolfLord:不管哪一種,只要不是我與MRZ有糾紛,閣下來說嘴都是毀謗 04/28 23:32
推 Jasy:政府又沒說商號和論壇不能同名 這和你有關係嗎? 04/28 23:33
我也覺得跟我沒關係,你能幫我跟他說說看嗎?
→ Jasy:而且兩邊都有老普 可推知老普為商號合夥人之一 沒問題阿 04/28 23:39
組織類型 獨資
→ Jasy:也沒人規定商號不能委託他人架設論壇並經營管理吧 04/28 23:41
那也不是無關吧,跟3.就衝突了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43)
推 WolfLord:哪一條法律規定論壇跟商號負責人要一樣了? 04/28 23:48
沒有人說規定要一樣阿
我只是笑你前言不對後語而已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50)
推 WolfLord:你承認你公然侮辱了齁 04/28 23:54
你為什麼這麼渴求別人侮辱你呢?
我沒有這個意思阿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8 23:59)
推 WolfLord:你已經做了 04/29 00:03
我不覺得我有耶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9 00:06)
推 WolfLord:所以您確實需要找檢察官來告訴您嗎? 04/29 00:11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會怕你
推 swda266626:我想問題應該是當事人的財產有沒有名譽法益吧... 04/29 00:40
→ swda266626:如果是法人的名譽應該是由負責人提出吧?? 04/29 00:42
→ ZMittermeyer:獨資商號不是法人 04/29 00:44
推 swda266626:樓上 感謝提醒 04/29 01:23
推 Jasy:商號不是法人 但仍由負責人負所有法律責任 04/29 01:42
所以到底是LQY會找我還是WolfLord?
一下說沒關係查一查又是負責人,謊話連篇的
講"吉皮思黨人"到底又犯了哪一條罪?
推 arjuna:趕快發動吉皮斯黨人漏夜弄個版主當吧 04/25 13:22
↑
我只是建議LQY如果真的真的很想當小組長,又很怕很怕因為組規被解職,
可以趕快發動他在吉皮思論壇的一群好朋友連夜幫他選個板主,在被解職前從
規則上解套,也讓大家見識見識貴黨的向心力.
也沒說你好,也沒說你壞,你是哪邊覺得受到侮辱?
吉皮思,有這個站. 黨,也真的有組. 難道你覺得選板主這件事情很下流嗎?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9 05:30)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9 05:38)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9 05:43)
推 WolfLord:閣下陳述非事實,已牽涉誹謗與造謠。 04/29 05:44
哪一句不是事實?
※ 編輯: arjuna 來自: 182.235.88.175 (04/29 08:03)
※ 編輯: arjuna 來自: 118.168.203.70 (04/29 09:37)
→ aaa8841:所有人跟負責人不同很正常,但負責人絕對與此商號有關。 04/29 11:28
※ 編輯: arjuna 來自: 118.168.203.70 (04/29 15:45)
※ 編輯: arjuna 來自: 118.168.203.70 (04/29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