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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該板有板主,請現任板主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 Aboutnew 提出連署。 以上為現行規定 我想請群組長解釋一下 若該版有版主的情況下 是否可以自行提出參選連署?? ***************** 以目前歷史版的情況 很明顯的此條文有嚴重的弊端瑕疵 也請群組長密切的觀察這次事件 作為未來修法的重要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37.113.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19499284.A.794.html
chingfen: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申請板主權;現任版主若不提出申請、 12/25 19:56
chingfen: 也不同意,那自行提出參選連署也只是白提。 12/25 19:57
chingfen: =>連署人數就算達到標準,也不能擔任版主。 12/25 19:58
chingfen: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5)申請板主權 12/25 19:59
Anjou: 由群組長處理此問題 這是法令精神問題 12/2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