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OADJsmB ] 作者 gkc (冠元大師)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Re: [公告] 關於gkc終生水桶申訴案之裁決 時間 Thu Oct 27 15:15:52 2016 ─────────────────────────────────────── 那我想請示MRZ教授: 如果,小組長真的是遵照組規和群組規那我沒話說,那請群組長看一下 小組長下面的判決文: 查 經版友申訴, gkc以PTT本命理群組作為宣傳, 在外做廣告, http://www.8558.tw/html/xxxxx.html (詳細網址已經存在站方備查) 內容為宣傳其為PTT的紫微斗數名師, 此舉被動地讓本群組替其背書, 乃廣告宣傳之行為。 本群組一向禁止任何廣告和宣傳, 在內部做廣告,或是由外部網站做PTT命理群組上的廣告, Gkc先生多次在外面宣傳自己跟命理群組上的關聯, 並無支會也無告知,以侵犯本群組的權益。 即日起列為不歡迎版友, 並於各版永久水桶。 各位版主可自行設定。 Paulnewman =============================================================== (總結) 整篇判決文內容他並沒有提到任何(組規)和(群組規)~!! 更不要說是具體說出依據""哪一條""規則判罰。 如果有~當然大家都沒話說,何況我已舉出以前的判例,就是因為組規內沒寫 臉書兩字所以小組長道歉錯判。 也就是如果他是遵照組規來判,那他理應在判決文中可以引用出依據 哪一條條規。但事實上他就是沒引用。 所以我才有異議,加上我也舉出小組規內沒有寫任何外部網站的規定,也就是 無法源依據,自然也就並非是遵照組規和群組規來判。 所以懇請群組長,我也認同群組長這句話: 既然小組長的理由是遵照組規與群組規,故群組長裁定懲處內容符合規定,不應干涉. 但是事實小組長他就是沒有寫出具體組規條款來判罰。沒有的話懲處不就不合規定?? 沒有的事我不能硬說他有。 因此這部分,如果群組長認為小組長合理,那能否請小組長來說明他附上的是依據 組規的哪一條哪個違規項目?? 雖然我只是個鄉民,但相信群組長您是講道理的。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對於gkc版友的質疑內容,群組長認為係屬命理研究院小組長的治權範圍, : 其決定懲處水桶之措施,並未違反各項規定,既然小組長的理由是遵照組 ^^^^^^^^^^^^^^^^^^^^^^^^ : 規與群組規,故群組長裁定懲處內容符合規定,不應干涉. ^^^^^^^^^^^^^^^^^^^^^^^^^^^^^^^^^^^^^^^^^^^^^^^^^ : 如果覺得小組長執法過當,那也是原告應該自行與小組長協商之事,此案 : 已經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3.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7552557.A.060.html ※ 編輯: gkc (36.229.13.111), 10/27/2016 15:23:29 ※ 編輯: gkc (36.229.21.186), 10/27/2016 19:10:53
MRZ: 已結案不會再予受理,若有問題請自行向小組長協商 10/28 09:01
gkc: 那是否可往上申訴?? 10/28 09:56
※ 編輯: gkc (114.44.175.70), 11/11/2016 00:35: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37.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79070966.A.C0B.html ※ 編輯: gkc (114.42.37.244), 11/14/2016 05:03:0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kc (114.44.170.151), 11/14/2016 11:49:07